时间过去很多了。这些天很有些“来不及了”的感觉,读书,做事,甚至于跑步,都是这样。网上调侃“我还好,你也保重”“如今也只剩余生”之类,倒也很符合我此时心境。病痛的来由,都懒得去追求了,由它们去。
这人的社会,越往前,越在纷繁中颓败。旧的习俗与人物渐渐没了,新的生活和器物却不会落到人人头上,然而交通发达,贫困的不难看到富裕的光景,想着人家如何如何,自己如此如此,想遮蔽眼睛,眼见的却早已侵袭了你我。怎么办?如此而已,认命,安于现状——真的迷信倒越来越少,人人头上顶着一个庞大的目标在走:拥有美好爱情啦,嫁个好人啦,化妆品啦,要房子啦,世界五百强啦——都不信命了,信的是所谓奋斗和成功。
都是旧谈资。
我为什么要写日记?不能且不屑记什么儿女情长,除非自己邋遢,一日三餐及所行的路都是固定的,白天如见客,见的都是些生人,晚了缩在家里,没有朋友故交可探,无名山可访。清灯也不在了,几人能耐得下性子,甚至是恋爱,也盼着越快越好。因此我实在是日无所记,夜夜如是。 隔壁的年轻人倒是常常闹出点事情,女的爱哭,男的爱笑,细细听来,原来是那一件事情。女子说,我也写日记的。
书也并不好读,翻的书越多,空白越大,比如今天读余英时论胡适日记,明天就非要读读胡适日记不可,而日记中所记之事,更不是一条文学修辞那般可凭点机灵去意会的。几十箱子的书,就是千百箱子的空白,要多少时间和心力才能填得上?
想想,还是作诗人和小说家的轻便。
晚上,女人们在旁边唠叨,我靠近小番茄轻轻侧卧,看着她熟睡的样子,不用什么词来形容,就是觉得好。
但昨天却想起关于她的另外一件事情,怕她哪年哪月哪日,将我一生中真正的情敌领到跟前。而小番茄,却也是她娘的真正情敌——她也不必担心,因为小番茄说,她爱的是她,尽管她那么凶她。娘就是娘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