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选择
我们通过选择,成为自己生命的作者。选择的状态,是一种不受强制的自愿的状态。真正的选择,选择者必须要有说“不”的自由。他必须能够免受外力的威吓,去做自己想做的决定。
选择和自由,紧密相连:没有信仰自由,人们就没有选择自己宗教的权利;没有思想自由,人们就没有选择相信不同观点的机会。
选择不仅需要自由,也需要至少有两个或更多有意义的选项,供人们在其中挑选。而所有的选择,必须预设一个能做选择的主体。这样的主体,是有能力做理性思考和价值判断的人。而当我们做选择时,通常会有一个理性思考的过程:什么目标是我们最想追求的,以及何种手段最能达到我们的目标。换言之,人的选择往往不是由本能的欲望推动,而是有理由在背后支持。
选择,必然意味着不确定。无论我们在做决定时,多么深思熟虑和计划周详,事情也未必如我们所预期的那样发展。理性的慎思,可以增加确定性的机会,但不可能有百分百的保证,因为生命本身有太多无法预见的变数。
选择的意义,不在于我们拥有所有可能性,而在于要在诸多可能中选择其一,然后放弃其他。选择,是取,同时也是舍。
选择的过程也是个学习的过程。在选择中,我们学会理性比较,学会价值判断,学会认识自己,学会负起责任,也学会彼此驯服。所以,个体如果没有选择的机会,恐怕也就永远不能成长。最后,尊重人的选择,也就是尊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