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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目中的诗人,我为你发声——孤独是件暗爽的事

来源:二三娱乐

      “撸串去?”

    “我晚上辟谷。”

    “有好酒。”

    “我晚上辟谷。”

    “新开了一家烤串,老板娘长得不错。”

    “五分钟到。”

      这是我和果老对话约酒的日常。当然有些夸张,因为他大都十分钟左右才到。毕竟约酒的次数多了,出门的理由不是那么好找。

      半封闭的室外偶尔有风,倒是店小二忙于上串带起的风,让木炭忽红忽暗,几桌炭盒众筹出的烟,熏出了古代二斤牛肉一坛花雕酒的气氛。几把荤素相间,一人一箱啤酒,是最惬意的时候。

    我:“最近写东西了没?”

    果老:“说这么伤感情的话题干嘛,来,喝酒。”

      别人围炉夜话说的都是风雅,我俩唠的都是瞎话,经常荤段子比上的肉串还要多,好几回就觉得邻座那几位大哥都要持酒过来和我们拼桌,好更近距离的听。我俩很少谈诗,可能都觉得码字是一件很私人的事情,就好比会炫耀自己的孩子,但不会把造孩子的过程炫耀一样,所以大都是他把作品成型后,发出来才得以看见。然后心里默默写下牛掰俩字,悄悄点个赞,深藏功名尘土。

    一番酒足肉饱,我俩会决定在这家店里明天再约一次,光顾着闲聊,居然忘了看老板娘。我俩也算是不忘初心了。

    高中时有个不错的同学写了很多诗,厚厚的本子上密密麻麻足有几百首。我俩那时候就觉得矫情,并嘲笑了他三年,因为高中就三年。现在我俩偶尔也顺手抡几行,想想也是天道好轮回。

    接触最早的是果老的小说,开篇布局文笔都值得另起一篇专门描写。他写诗忘了具体是什么时候,就像我现在敲文字时也不知道今夕是周几。据说小说是一个人的骨骼,诗歌是一个人的血液。如果真是这样,果老的诗会显得更残忍一些,尤其读后伴生的往往是沉默和压抑,好像胸口被拳头闷了一下的窒息感。奇怪的是你的身体却并不排斥这种窒息,这是最要命的。

      如果说一个人旅行是种荒凉,那关在一座只有自己知道的小房子里呢?周围都是包围你的安静,没有人回来路过敲门,脚步和心的频率契合,呼吸会是最大的动静,在这种无人打扰的境况下,输出的文字更一针见血,也更能扎疼阅读的人。

    一个好杀手并不见得拥有天下最好的武功,他把握的时机和节制却是最好的。不多出一刀,恰好能够毙命,完成任务后又成了你熟悉的街坊邻居,不露蛛丝马迹,这样的人值得去交朋友。至于那些冷艳闪着寒光的意象,比如黑色的油漆桶、轰鸣的机械、冷漠的锤头、肮脏的左轮手枪、穿过胸膛的子弹以及芦苇荡的磷光都是杀手自己独处空间工具的分叉,和我们无关,有关的只是那个谈笑间香烟不停歇的邻居。在那些笑谈里,我们似有似无的可以捕捉到一些我们自以为是的影子。比如比如比如......

    《剑客》里藏着那个青春时破碎的梦:

    曾梦想仗剑走天涯/却饿得炖了自己的马

    《不插电音乐会》里存放着“装作能看透世界/世界对你不屑一顾”的无奈:

梦想像个侏儒

我赚钱养活他

却看不到它长大的样子

    也许那个梦在现实的飘摇里还有些胚芽:

若我疲惫 会典当梦想

带着盘缠 去长安找你

                                  -----《剑客》

    《骨头》里放着那个外人莫入自己腌制过可以保存很久的自尊:

有个朋友让我写诗给他

我赠送 不了自己的快乐

只披了一身廉价的落寞

若不嫌弃

拿去下酒 

听 他们在呼喊我

这桌酒等我结账

我走出门的时候

他们指着我说

你看 他好像一条狗啊

    向往的东西我们都骗自己说就在远方,于是我们选择出发,选择“背着椭圆形的月亮离开家乡”,在广袤的山丘流浪,走累了坐下歇脚,就开始怀念那颗巨大糖果包裹的襁褓。回头看时:

妈妈啊

我明明未曾离开家乡半步

却像是一个人漂流了很久

归来时 沾了一身格格不入的疏离

    有时就是这样,现实的耳光并不响亮,却格外的疼。虽然疼,但是把疼痛放在纸上后,和自己一番对话,也是件极爽的事情,甚至可以选择“在小区摇滚/和广场舞大妈一起/醉生梦死”的方式。

    照镜子时会觉得自己的脸左右不对称,用手遮住一半再去观察,觉得自己好像是两个人拼接而成,这样的人在生活和活着里对自己比较拧巴,这种拧巴在《1024》里表现的尤为强烈。

男孩儿的机车在夏天飞驰而过

以180的速度冲出公路

炸裂在坚硬的围墙上

碎裂的骨血

成为冰冷狰狞的涂鸦

摩托的轰鸣揉碎电吉他的声音

肮脏的左轮手枪

播放着谁的呐喊

打向背对着观众的我

血液里温习世俗的毒品

子弹壳敲击水泥地板

清脆的像妈妈的哭泣

冰冷的建筑

矗立在妥协的荒芜上面

我用一把锤头

把倔强凿烂

扯下斑斓的彩虹做燃料

一把火烧成灰烬

一辆医疗车把我强行带走

他们阉割了我

顺便把我的嘴也缝上

于是

消失的远方在拥抱丑陋的我

影子被丢进肮脏的泥泞里

    三十岁似乎是个最尴尬的时间节点,因为距离青春最远也最近,在青春的冲动和憧憬里,欲望是最直接也最隐晦的表达方式,油门拧到底的激情如今想来似乎更多的是后怕,可还是会记得风呼啸而过的瞬间,肾上腺激素飙升的颅内高潮。那些自以为是的热血再次目睹时,心里会默默给打上傻叉的标签。成长是觉得以前的自己傻叉,麻木也是。所以我们开始适应这个世界的残酷时,我们的青春开始消失。当我们妥协于这个世界的残酷时,我们的青春死了。行尸走肉的世界里,写诗也许是青春最后的一丝清醒。

      在孤独的漩涡旁试探了很久,还是被卷入其中。在他孤独营造的真假相里,就此罢笔往往是最后的稻草绳,还是让果老在他的孤独里继续享受,我则用力上岸,继续找他约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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