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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梁枫
在鲍勃•迪伦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一年前,2015年10月,他曾出现在IBM人工智能计算系统沃森(Watson)的电视广告中。
Watson说,在读了鲍勃写的全部歌词后,“据我分析,您歌中所唱的,不外乎是时间之流逝与爱之褪色这两大主题。”鲍勃回答:“对,是这么回事儿。”
这个从明尼苏达州走出来的中西部男孩,自六十年代声名鹊起至今,唱片销量早已过亿张。他的音乐响彻了整整半个多世纪的美国天空,从克林顿到乔布斯到奥巴马,都对他的音乐成就及其映射出的精神赞誉有加。
今年6月,有幸在美国罗德岛演艺中心观看了一场鲍勃•迪伦演唱会。这位76岁高龄的老者,整场演唱会一夫当关,激情四射,没有幕间休息,更无一句多余的话,这风格与当代美国流行歌手十分迥异。
通常的做法是,歌手要请名气略逊于自己的一位或几位新人先把场子唱热,待观众情绪高涨后本人才会登场。而鲍勃却不同,准时出场,一分钟不肯耽搁。然而蹊跷的是,他竟然从头至尾未与观众说一句话,甚至连一句“你好”、“晚安”都没有。观众对此的反应大相径庭。诟病者认为此人傲慢无礼,而欣赏者却说我们要看的正是这样纯粹的艺术,行云流水,一气呵成,谁要听中间穿插那些无聊的废话?
还有一奇特处。观众入场时,检票人员反复叮嘱,不可以拍照,甚至不可以拿出手机,因其亮光会干扰鲍勃的注意力。鲍勃事先曾明确表态,一次违规给予警告,二次即清场,这要求之严苛,不免令人咋舌。坐在我身边的老先生扭头悄悄对我说,“他怎么还没长大?我是说,鲍勃!”
大概这就是鲍勃的风格吧。用美国前总统克林顿的话说,“他的嗓音,他的歌词,从来不会令耳朵舒服,但鲍勃一生的事业也从来无意于取悦任何人。”
果然,鲍勃一开嗓,我就发现他的音色令人难以适应。早在他刚出道时,批评家们即无比纠结,”仿佛砂纸也能唱歌了”。鲍勃年轻时的录音中,嗓音与今天并不一样。当年,这个声音被乐评人描述为“原生态、稚嫩、未经训练,”而年事已高后,这嗓音掺入了更多沧桑,却仿佛适得其所了些。用某位著名乐评人的话说,这“掺着砂石与胶”的粗粝嗓音,恰恰代表了一代美国人的精神历练。
1941年5月24日,鲍勃出生于美国明尼苏达州杜鲁斯市一个犹太家庭,但鲍勃后来改信基督教,又逐渐在“音乐中找到自己的哲学和宗教”。鲍勃的父亲来自俄罗斯(今属乌克兰部分),母亲来自立陶宛,而鲍勃的祖上渊源是土耳其靠近亚美尼亚边境的一个名叫Kagizman的小镇。
在2004年出版的回忆录《编年史:第一卷》中,鲍勃写道:
“我出生于1941年春。二战已经席卷欧洲,美国不久后也将参战。世界正分崩离析,混乱如一记拳头,打在人世新的造访者脸上。如果你也在这前后出生,或是经历过那个年代,想必也能感觉到,旧世界的离去,新世界的开始。就像把钟拨回到公元前变成公元后的那一瞬间。出生在那些年份的人都同属于两个时代。希特勒、丘吉尔、墨索里尼、斯大林、罗斯福,世界此后再难见到像他们一样强硬的人物同时登场,凭一己之意志,有好有坏,各自一意孤行,对他人的准许不屑一顾,对财富与爱漠然无视,他们只想掌控人类的命运,全然不顾世界在他们手中夷为瓦砾。”
鲍勃的回忆录中时时流露出这种“置身历史中的自觉”。时代,在鲍勃的眼中,并非一辆飞驰而过的火车,车上的人面目模糊,被带往不可知的目的地;而是像一幕幕舞台剧,看起来有声有色,每一个细节凸凹不平,触手可及,甚至带着呼吸。但这不是精心策划过的故事,而是血肉横飞的历史,其发展虽有主线,有源头,但情节经常不免失控,置身其中的人总觉得结局是可以掌控的,而事实上却是充满偶然性,难以预料的。
作为天生的艺术家,鲍勃既是大时代中专注的描绘者,又曾一度满怀着投身其中的激情和使命感。这种对时代的高度敏感性,以及将本时代的素材信手拈来并化庸常为神奇的天赋,往往是将一个伟大的艺术创作者与他人区分开来的可靠标志。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正是美国历史上一个风起云涌的时代,反战运动、黑人民权运动、女权运动正势不可挡。那是一个有人高呼性解放、有人自诩嬉皮士、有人追随马丁路德金的年代,也是一个人人谈冷战而色变、人人因肯尼迪遇刺而无比震惊的年代。民众一边享受着较战前大为丰富的物质生活,一边又在各种政治理念的冲突和对峙中,试图艰难而又迅速地构建出一代人自己的文化和价值观。
在这个动荡年代伊始,1961年,19岁的鲍勃从明尼苏达大学辍学后,像许多追梦的年轻人一样,在车上颠簸了24个小时,来到纽约,在一个叫做格林尼治村的地方住了下来。当地人喜欢称格林尼治村为“村子”,那里聚集着来自世界各地的艺术家和诗人。鲍勃后来一夜成名的第二张唱片,封面上那张他和当时的女友苏西的照片,背景就是冬日的格林尼治村街头。
在这“村子”里,鲍勃正式改名鲍勃•迪伦。他原本的姓氏是希伯来语的Zimmerman,但据说,他因深受写出过《不要温和地走入那个良夜》一诗的迪伦•托马斯的影响,而改姓迪伦。迪伦•托马斯,这位在39岁因酗酒而英年早逝的威尔士人,诗风激越,意象繁复,节奏鲜明,琅琅上口,在鲍勃后来的歌词中,的确能找得到相似的痕迹。鲍勃一直偏爱这样硬朗的风格,而对其他某些著名诗人,比如如罗伯特•弗罗斯特等不以为然,称其诗风像是“软塌塌的煮鸡蛋”;对庞德则更是十分鄙夷,因其“是法西斯的支持者和叛国者”。
鲍勃似乎很早就意识到,自己作为一位歌唱者的天份是有限的,在披头士、猫王纵横江湖的60年代,仅凭唱功和台风,鲍勃似乎不可能独树一帜,更远达不到不可取代的水平。自己创作歌曲,这一念头从何时开始,鲍勃自己也并不清楚。用鲍勃自己的话说,“我意识到我有机会转化一些东西,把‘已有’转化为‘尚未有’,这大概就是我决定开始写歌的原因。有时,你就是想试一试自己的方式,自顾自一把拉开朦胧的窗帘,看清后面究竟是何物。”
当然,每一位杰出的创作者都有其精神上的源头和导师。另一位对鲍勃影响巨大的人是美国歌手伍迪•古斯瑞。伍迪是来自俄克拉荷马州的歌手,擅写底层民众的疾苦,曾写出著名的《这片土地是你的土地》。鲍勃来到纽约,经常去看望病榻中的伍迪。“伍迪的歌声中有无边无际、扑面而来的人道主义。他的声音是真正的美国精神。我告诉自己,我要成为伍迪最伟大的学生。”
伍迪告诉鲍勃,自己有几箱子尚未谱曲的歌词和诗句,放在布鲁克林康尼岛家中地下室里,可以送给鲍勃。鲍勃第二天即出发前往,按伍迪给的地址,徒步趟过一片沼泽,找到伍迪家时,鲍勃早已两腿麻木失去知觉,但遗憾的是,伍迪的妻子并不在家,鲍勃此行扑了个空。四十年后,这些珍贵的歌词手稿到了歌手比利•布莱格手中,被谱成曲并灌录成唱片。鲍勃在自传中不无遗憾地写道:“当年,我去布鲁克林寻找这些手稿时,他们大概还没有出生呢。”
鲍勃的第一张唱片于1962年发行,销量只有五千张,勉强收回成本,要是没有约翰尼•卡什(Johnny Cash)等人的力挺,恐怕难以避免终止合约的命运。但紧接着,鲍勃的第二张唱片,《随心所欲》(The Freewheelin’ Bob Dylan),却开始大放异彩,可谓一鸣惊人。这张唱片里有几首黑人民权运动歌曲,包括那首《在风中飘散》,其旋律借鉴了一首传统黑奴歌曲,成为鲍勃不折不扣的成名曲。这首歌曲调悠长而空旷,中间鲍勃会吹上几段口琴,愈发弥漫起厚地高天中一个种族古老绵延的忧伤:
“一座山,要屹立多少年
才能被冲刷入海面
有些人,要活过多少年
才能被允许自由无遮拦
一个人,要转过头去多少次
才能假装什么都看不见
答案,我的朋友,在风中飘散
答案在风中飘散”
这张唱片里的另一首歌《暴雨将至》,恰好问世在古巴导弹危机发生前的几个星期,在冷战年代的恐惧中,被无数次作为先知预言而引用:
“噢,你遇见了谁,我蓝眼睛的儿子
你遇见了谁,我亲爱的孩子?
我遇见死去的马驹旁有一个小孩,
我遇见一个白人牵着条黑狗奔跑
我遇见一个年轻女子身体被焚烧
我遇见一个女孩送我彩虹缭绕
我遇见一个男人因爱而受苦
我遇见另一个男人被仇恨伤到
一场暴雨,暴雨,暴雨
一场暴雨就要来到
噢,你现在要怎么做,我蓝眼睛的儿子?
噢,你现在要怎么做,我亲爱的孩子?
我要在暴雨来临前回到那里
我要到黑色森林的最深处去
那里很多人一无所有
那里有毒的子弹污染了他们的水流
那里山谷中的家园遭遇湿冷肮脏的监牢
那里刽子手的面容总是藏得巧妙
那里有丑陋的饥饿,被遗忘的魂灵
那里所有颜色都是黑,所有数字都是零
我会告诉人这一切,思考着一切,讲述这一切,呼吸这一切
在山上映出这一切,好让所有的灵魂看得清
然后我屹立在海上开始下沉
但在沉没之前要唱出我的歌声
一场暴雨,暴雨,暴雨
一场暴雨就要来临”
据说,美国“垮掉一代”诗人艾伦•金斯伯格第一次听到这首歌时泪流满面,相信“火炬已传递给了下一代。”鲍勃的歌,不仅唱出了反战信念,一举奠定了“一代人的声音”这一历史地位;从艺术角度来说,其成就也可圈可点。他开始采用意象派诗歌和意识流手法,这些元素极大丰富了美国的民谣音乐。
鲍勃一直对民谣,这种“用几行诗句,讲完一本书才能讲完的故事”的艺术形式情有独钟。“民谣是从一个更智慧的维度描绘现实……我在这神秘的领域中找到家园。它不是以单一的个体为原型,而是生动描绘出人类的整体,这高度抽象的形态中,每一个个体都有着粗粝而结实的灵魂、自然习得的知识和内在的智慧。每一个个体都在寻求尊重。我全然信任并歌唱这一切。民谣是那么真实,比生活本身更忠实于生活……民谣是种宏大的叙事,但难以讲述清楚。”
关于摇滚与民谣的关系,鲍勃曾在1985年这样写道:
“摇滚乐对于我来说远远不够,虽然充满了有力的词句和血脉偾张的节奏,但摇滚歌曲不够严肃,不能真切地反映出生活。而民谣是更严肃的一种东西。民谣中饱含着更多绝望,更多伤感,更多狂喜,更多对超自然力的信仰,那是一种深刻得多的情感。”
鲍勃的歌词,十分注重节奏和韵律。他在诺贝尔奖答谢词中强调,他的歌词不是用来“读”的,而是用来“唱”的。我总觉得,长音、短音、尾音的处理等,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他的歌词作为“诗篇”的更多可能性。但这并不妨碍诺贝尔奖委员会的溢美之词:
“在遥远的过去,诗歌是要吟唱,或是按韵律朗诵的,诗人即吟唱者、行吟者;‘歌词’(lyrics)一字,词源是lyre,即古希腊的里拉琴。但鲍勃•迪伦并不是回归到古希腊或是普罗旺斯。相反,他将自己的全部,从身体到灵魂,献给了二十世纪美国流行音乐,从收音机和留声机里流出来的,给普普通通的白人和黑人们听的音乐……鲍勃•迪伦用他的全部作品,改变了我们对诗是什么以及诗将如何发生作用的看法。倘若文学界有人对此有怨言,一定要提醒他们,诸神并不写作,他们歌唱,他们舞蹈。”
在谈及鲍勃•迪伦歌词的艺术成就时,诺贝尔奖委员会是这样描述的:
“经他之手,这些素材变了。他源源不断地寻找和发现,从传家宝中也从垃圾堆中,从陈腐的押韵中也从出其不意的机智中,从谩骂中也从虔诚的祷告中,从甜蜜的废话中也从残酷的玩笑中,他淘出了金子般的诗歌……有评论家在解释鲍勃之所以伟大时说,他很擅长押韵。的确如此,但他的韵脚是一种炼金术,将原有的情境熔化掉,再打造出新鲜的、人们头脑中极少会包含的情境。令人大吃一惊。当大众认为民谣音乐是浅薄的,一个抱着吉他的年轻人走了出来,将街头语言和圣经语言合二为一。”
用美国作家迈克•马库斯的话来说,“从1964年末到1966年中,鲍勃创造出了一种作品体系,直到今天仍然是独一无二的。他从民谣、蓝调、乡村音乐、节奏布鲁斯、摇滚、福音音乐中,从象征主义和现代派艺术中,从垮掉一代的诗歌、超现实主义和达达派艺术中,从广告用语和社会评论专栏中,汲取各种元素,开创了自己独特而又和谐的艺术视角和声音。他的唱片有一种力量,既让人吃惊又给人安抚。”
对鲍勃的歌词文学性的研究,其实早些年就已经开始了。1998年,斯坦福大学召开了第一届关于鲍勃的学术研讨会。2004年,哈佛大学古典学教授理查德•托马斯开设了一门有关鲍勃的课,不仅仅把他作为半个世纪的流行音乐歌手来研究,更将其与古典诗人维吉尔和荷马相提并论。
鲍勃的歌词究竟有多美?这恐怕是个有争议的问题。他的歌词绵密细致,意象纷纭,有出其不意,险象环生之妙处。他似乎懂得,在动荡的年代,做一个忠实细致的观察者,比试图过早得出结论更为重要。
而此刻,舞台上这位七旬老人,声音嘶哑而高亢,节奏激越而热烈,更像是一位摇滚歌手。这一晚上,他竟然翻唱了很多别人的作品。遗憾的是,我们没有等到最想听的《在风中飘散》和《像一块滚石》。不按牌理出牌的鲍勃,也许是想告诉我们,那一个时代已经过去。而他当下的使命,是要让另一些蒙尘的美国经典歌曲重见光明,至于这些作品是不是出自自己之手,并不重要。
而我脑中浮现的,依然是六十年代的灰暗躁动的背景中,在格林尼治村街头的雪地上,抱着吉他,吹着口琴的鲍勃•迪伦。那是一个我出生之前的年代,那时,我的父辈正在大洋彼岸经历着属于他们的另一种青春、另一种劫难。但鲍勃代表着的,依然是一代美国人的记忆,是美国式的粗粝勇猛,美国式的智性叛逆,美国式的特立独行,美国式的博采众长。本土的才是世界的,时代的才是永恒的。也许,在纷纷扰扰的争议背后,鲍勃终将凭借这一点而不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