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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版走四方

来源:二三娱乐

今天早上,一个朋友给我推荐了一本书,叫《小说课》,一套两本。说是这本书很不错,推荐我去买来看看。

去官网看了下,这套书正版是76块,不包邮。纠结了一会。到淘宝常去的那家书店看了下,有这套书,盗版,33块包邮。果断下手,淘宝下单,付款。

我是属于经常看书的那种人,看的书因为种类的不同,方式也不同。休闲娱乐类的书,一般都看电子版;比较经典且值得多读几遍的书,一般都是买纸质书回来仔细品味。但是,买的书基本上都是盗版。

不是我不支持正版,也不是我觉得盗版合理。只是,盗版书的价格比正版书便宜了一半以上,而且现在的盗版技术都不错,虽然纸质一般,但是书的内容都很完整。买盗版的书,对我来说,性价比要比买正版书高得多,谁会跟钱过不去?

有些支持正版的正义之士,这时就会说了,作者都是通过版权来获利,不支持正版,作者收入降低,哪来的经济条件支持他继续创作,长此以往,将不会再有好作品。

听上去似乎挺有道理,可是经不起推敲。

当然,盗版行为,在如今的法制社会,当然是不应该提倡,我想讲的是,盗版对作者来说未必是坏事,并不是说盗版行为是对的。这里说的版权,主要也是针对小成本易传播性质的那种作品而言。

说盗版行为不利于创作,这个其实是个伪命题。“版权”这个说法,也是在近几百年才出现。在出现“版权”以前的几千年里,古代圣贤不是也给我们留下了很多宝贵的文学作品。真正流传后世的著作,大部分都是源于作者对文学的兴趣。

再者,盗版行为真的对作者不利吗?-----并不是这样的。

一本书的出版,首先要经过编辑、专家的层层筛选,勉强通过了,还要受出版商的剥削,一本书只能拿到少数的稿费。一个普通的作家,一部作品能卖上1000本,就已经很不错了。得到的报酬可想而知。

这还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卖了1000本书,可能只有1000个读者知道你。如果是盗版呢?有可能卖上5000本,这个时候,就有5000个读者知道你。

通过盗版,表面上你损失了不少钱,但是你可能多了4000个读者。你出的书越多,被盗版的越多,认识你的人越多,你渐渐就出名了。人一旦有了名气,就不怕没有收入。

高晓松,从来就不会去抵制盗版行为,所以他越来越出名,出名后,可以当主持,代言;可以变现的通过其他方式获得收入。

苍井空,相信很多人看过她的作品,她在国内的成就,她的名气,都是通过网友们看盗版传递过来的。

盗版对一个作者来说,未必是件坏事。也许暂时损失了一些版权收益,却能让你越来越有名。在不久的将来,也会换另一种形式将你的损失成倍补偿给你。

严格来说,转发一条微博,其实都算是一次盗版行为,为什么那么多人乐意被转发,因为转发对作者有利,可以让更多的人看到自己的作品。

在互联网时代,要说什么方式最容易成就一个人,也许就是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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