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和他聊天,我们是那种,有话时,话一说起来,就停不住,没话说时,感觉,在一起都嫌尴尬的人。
昨天晚上,属于前者。他问我为什么:小时候,可以因为一毛钱,买了个辣条,五毛钱,买了根棒棒糖,高兴得要死,而长大后,再也找不到,当初的那种快乐,是否?我们变得,越来越贪心,越来越要求太多,失望太多,总是不满足于自己,已经掌握在手里的东西。脑中想的都是,还未得到,不属于自己的东西。
我无法,回答他的问题。
他又问我,以后,想做什么?他曾想过做侦探,学考古,写小说,可是现在,他的专业,是商务英语,在他的心中,当初一起做的梦,已不可能实现。
我说,我想开一家书店时,他触动了。他说:如果不是听你说,我不会想到,曾经的自己,也想过要开一家书店。
他一直以为,我还在坚持,自己喜欢的事,而我知道,压在我身上,更多的,是责任。我想学画画,我想开花店和书店,我想学摄影,我还想和他去周游世界。
可这些,都是建立在,我能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可以活下来,可以养活自己,和家人,这只是我斜杠青年梦想的第一步。
我总在强调,人要自由的活着,后来才发现,懂事的我,没有办法,随心所欲,去放纵,但身与心,总得有一个,在路上。
看了我的手抄报,看了我写的,关于他的小说的开头,他知道我也爱写作,写小说。
我很佩服路遥,《平凡的世界》看下来,我哭了几次。人不是冷血的动物,感情是我认为写作,最重要的一个所在。
他说以后要坐在我开的书店里,写小说,他想要写,类似盗墓和仙剑这种一系列的,塑造,就像真正存在过身边的,这么一群人。
我觉得,他会的,会成为他想要成为的那个自己,所以我说:如果,以后你出新书了,记得,先签名,送一本给我,无论做什么,记住,开心就好。
我们是如此的相似的两个人,高中玩得如此火热,几年过去了,始终把彼此放在心上。只是我没有那个勇气,告诉他,其实,我对他,曾经,存在非分之想。嗯,只是,那份非分之想,已经,被我深深埋在心底。因为,不愿冒着兄弟,都做不成的危险。毕竟,我们,早已不再是当初那个,年少轻狂的少年。
而我,永远,也不会让他知道,我曾经,说过的,我喜欢你!并不是,兄弟之间的玩笑话,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