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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小故事:奸污出家人乃佛门重罪

来源:二三娱乐

许兆馨是福建省晋江县人,他在戊午年考中举人。

有一天,前往福州拜谒他的老师,路经一座尼庵,看到尼庵中一位妙龄女尼,眉清目秀,皮肤净白,不禁心动。

他就进入庵内,向那青年尼师挑逗,可是尼师不睬他,许某竟以权势胁迫,予以强暴。

第二天,许某竟无故发狂,把自己舌头嚼断,流血不止而死。

在这故事后,多加注八个字:“此是华报,果在地狱。”

那是说许某嚼舌而死,仅是看得见的华报,其恶果更要堕地狱,且地狱有大小之别,奸污出家人,要堕地狱中最惨的无间地狱。

数十年来,我看到僧尼受到在家坏男人或坏女人诱奸而还俗者,不下数十人。

可是也有一些人,犯了破坏僧宝戒体的重罪,竟不以为非,认为和尚还俗以后,一样可以弘法利生,所以犯了重罪而不知错误。

殊不知僧居于三宝之一,在佛教中的地位,极为崇高,居士虽然亦可弘法,其价值远比不上僧宝。

奸污僧尼,甚至诱其还俗,就是毁灭僧宝,所以地藏经把玷污僧尼,列为根本重罪之一,要堕无间地狱。

因此我奉劝世俗的在家人,男人找不到对象,即使一生一世讨不到老婆,也决不可无赖的诱奸尼僧还俗。

女人找不到对象,即使一生一世嫁不出去,也不可无耻的诱奸比丘还俗。因为玷污僧尼,是犯了佛门的根本重罪,万万做不得的。

总而言之,我们面对异性的出家人,应保持高度的清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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