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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辱母杀人案有感

来源:二三娱乐

我们为何愤怒?因为人有同理心,能感受到事情本身及其触发的一系列问题所带来的恐惧感。 其中有不敢苟同的一点,红与黑的交织不仅存在于底层,上行下效永远实用,前些年的王立军事件便是典型个案。“唱红打黑”是好的,但如果这只是个为维持利益平衡的口号,如果只是一些人用来粉饰太平的颜料,这便彻底成了为拥抱“黑暗”而驱赶“黑暗”的幌子。

“辱母不护,辱国何御?”将整件事由个案层面滑向了国家民族层面,人们常把祖国比作母亲,反之亦然,正是有了一位位伟大的母亲才筑了祖国。近现代那段屈辱的历史历历在目,我们曾一次次被教导勿忘国耻,感恩勇于抗争的革命前辈,可当于欢去“拯救”他受辱的母亲时却被判了无期徒刑,这无疑在人们火热的民族情绪上泼了一盆凉水。信息化较为发达的时代,高压统治下人们只能道路以目,面面相觑的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缓解(但畅所欲言现今仍是幻想),几十上百位律师,成千上万的网友,数以亿计的群众在内心里其实都有一杆秤,他们或许比一些法院图标上的那杆称更公正,这也正是大多数法律以民意为基础的原因。吃不饱的时候人们只求温饱,有了温饱人们就开始渴望公正,之后便是要求自由,社会伴随着人类的需求一直都在发展,可是发展中总有一些东西是很难改变的,比如人的承受底线,社会的伦理道德,以及国家的立国之基,这是天理难变。我们正处于一种转型期,可是我感觉这不单单只是经济的转型期,更是人的需求的转型期,是党和国统治服务的转型期,梁启超说过:“法者,天下之公器也;变者,天下之公理也。”,藉此契机,望司法和执法部门能用“变”的公理来维持一些“不变”的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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