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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独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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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独病人

我,一个“孤独的病人”,喜欢过一个女孩。从初遇到再见,我做了一件又一件从未想过的事,最后,我发现:你想做飞鸟翱翔于天际,而我只想当游鱼沉溺在水里......

孤独病人

作者|王大可

【一】

我喜欢过一个女孩。

之所以这么称呼她,是因为初初相遇的时候,我们都还能被称为女孩。

那时我刚摆脱父母的桎梏,尝到些投稿的甜头,偷偷瞒着他们去一家出版社签约。

就是在那里我初见到她。

电梯在七楼停下,我从逼仄的角落中挤出来,迎面就撞上门口的人。

平心而论,她并不算令人惊艳的美,黑长发只随意搭在右肩上,穿着一身大红色的连衣裙站在电梯旁的绿植前抽烟。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女孩子抽烟,一根细细的、白色的烟。

她用大拇指和食指捏住它,红唇里呼出白色的烟雾;又转过头来问我,“你就是新签的那个小孩儿?”

我一下子被问懵了,木然地点了点头,嗯了一声。

她那只拿着烟的手伸向前,我以为她想搭住我的肩,颤着往后退了一步。

没曾想那只修长的手转向了另一旁的绿植,把些许烟灰弹进了花盆里。

“这绿油油的,我都快审美疲劳了。还是我们广州好,往盆里种金桔,饿了还能洗几个解解馋。”

她随意地用另一只手搭上我的肩,感受到我轻微的抵触和拒绝,却并没有收回手。

酒红色的美甲在我眼前晃动,自此成为了我一度的梦魇。

【二】

再见到她已经是几个月之后。

恰逢圣诞节,编辑提醒我去拿圣诞特刊的样本,顺便一起聚个餐。

我一直觉得,大型聚餐其实是一件无趣又费神的社交活动,食物在杯盏间被遗忘,人与人之间仿佛织成了一张纷杂错乱、密密麻麻的蛛网,本质上却脆弱得不堪一击。

没待多久,我就找了个借口出来透气。

或许是圣诞节的缘故,大堂里往来的人流更让我窒息。好在厕所前的长椅还没有被人占领,我坐在那儿,听着喧闹的人声,摊开了临行前塞进包的书。

从“论苍白的罪犯”看到“论爱邻人”,耳边的喧哗依旧此起彼伏。

她就那么出现了。

“小孩儿。”她弯着腰低头看向我的书,手搭在我的肩上,以平衡自己。浓郁的酒气闯进鼻腔,她冰凉微湿的指腹碰触到我的脖子,让我心跳都停了一拍。

“姐好。”我说。

她笑得眉眼弯弯,抬手揉了揉我的头发,“乖。”

入冬了,她没再穿那条张扬的大红裙。白色的长裙上有黑色的渐变裙边,让我想起黑色大丽花。

“在读尼采。”她指着我手里的书,又摇了摇头,“不算乖。”

我小声嗯了一声,往一侧挪了挪,示意她坐下。

她靠在我身边,声音不再似刚才那般轻佻,问道:“我听阿姚说,你有ASD。”

ASD,孤独症谱系障碍;阿姚,我的编辑。

我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只好沉默。

“待着难受吗,要不要我带你走?”

“好。”我说。

我其实想回答,手里有书的时候,我已经不太害怕喧闹,所以这种程度,并不是很难受。

但我有私心。

【三】

细细密密的雨点打在车窗上,的士里放着一首莫文蔚的歌。

她似是醉了,海藻般的长发落在我肩上,我有些心猿意马。

她的声音带着些沙哑,跟着音乐轻轻地哼唱。

窗外是霓虹闪烁,这个城市日夜不停忙碌奔波,时间如脚下飞驰而过的地铁,所有人都在争分夺秒地生活。

此刻它却慢得出奇。

她的肩与我的亲昵地靠在一起,或者准确来说,她的羊毛大衣同我的外套肌肤相亲。

出租车里总是会有让人窒息的味道,但是她的发间好像有一缕似有似无的,让人轻松的香味。

我默默地用手指去触她的发尾,一圈、两圈......只愿时间,能永恒停在这一秒。

雨下得不大,车只停在小区门口,仍有一段路需要走。

我扶着她去街边的便利店买伞,只剩一把红色的雨伞。

ASD有多让人绝望呢?

你好像是茫茫大海中的一座孤岛,可却丝毫没有察觉。你不害怕孤独,也不懂孤独为何物。

你永远无法被贴上「正常人」的标签,因为其实在你的世界里,一切都是正常的。这也意味着,你和他们其实格格不入。

她醉倒在我肩头,喃喃地说,你不要怕,他们说ASD患者是另一种意义上的天才,你就是那个天才。

我盯着她的发梢,眼中只剩下她的发梢。

她不懂,「孤岛智力」只存在在极少数人身上,而遗憾的是,我并不属于那一类。

我不过是,平庸的,一个渴望成为「正常人」的孤独病人而已。

【四】

从那之后,我再没见过她。无论是硬着头皮月月前往出版社大楼,还是破天荒地参加他们每一次聚餐,都没再遇到过那条大红色的连衣裙。

阿姚告诉我,她去厦门了。不是她的故乡广州,而是另一个南方城市,我很好奇,却又不敢开口去问。

不过,阿姚说,她又出新书了。

我在书的扉页找到一个邮箱,伪装成一个狂热的男性粉丝,给她发邮件。

我没有社交软件,更没有她的社交账号,想要和她交流,只能借由这种不体面的方式。

虽然不知道她能不能收到,我还是给她写去一封又一封的信。有时是写诗,一整篇邮件,只有一句“风叩响你的窗,就像我拂过你脸庞。”有时是询问她厦门的天气,像网络上常见的酸言酸语,矫情地问她,今晚月色好吗?

我以为她并不会回复我。

可是她每一篇都会回。

“给远方的某某:今天的天气很好,海风很温柔。谢谢你的关心。”

这是她最近一封回信。

我告诉父母,我不再留恋北京,反倒是贪恋南方的三角梅和大海,我想去厦门看看。

闷热潮湿的夏,我独自一人提着fa'xia行李,住进了厦门随处可见的民宿。

海风咸湿,我的身上开始复发一片又一片的荨麻疹,左侧肩部一大片红色的挠痕,看起来很是吓人。

偏偏我爱穿背心,偶尔坐在民宿的院子里晒太阳,门口有小孩经过,都又怕又好奇地朝我望来。

我想念她,想见她。

《李米的猜想》里李米说,思念像一条在草上爬行的蛇,表面云淡风轻,心里却暗潮汹涌。

可是她不是方文,不会从我的世界里完全消失。

即使我无法听见她的声音,痛苦难过的时候也无法拥抱她,她却依然存在。

我又给她写信,我说鼓浪屿有一家很少人去的书店,里面有一本我爱读的洛夫诗集,她说她不爱看洛夫,她喜欢的是三岛由纪夫。

没有人会给我发邮件,除了她。只要有收到邮件的提示音,我的心就欢快雀跃地在阳光下跳舞。

我把她的回信一封一封复制粘贴在我的小笔电里,坐在烈日灼烧的阳台下喝凉茶。

有淡淡的甜味,但更多的是苦涩。我想,她于我而言也是如此。

【终】

情感和记忆,哪一个留存得更长久?

“如果有机会,你会选择当一只鸟,还是一尾鱼?”

许久未曾联系,我忍不住,又给她发了一封邮件。

她回我说,想当飞鸟胜过池鱼。

我喜欢的一部美剧里,渴望婚姻却又惧怕婚姻的男主角向他的朋友这么形容自己的未婚妻,“她喜欢猫,而我喜欢狗。我们怎么能长久地生活在一起呢?”

我曾经觉得这很荒谬,不过是一份普通的笑料而已。

但如今我似乎能理解这句话,就像你想做飞鸟翱翔于天际,而我只想当游鱼沉溺在水里。我们之间隔着漫长且永远无法到达的路途,我早该接受的。

_THE END_

作者简介:王大可

故事梗概:一个孤独症女孩的暗恋故事。

写作初衷:其实最开始写的时候并没有思考太多。情感与文字如同箭在弦上,就这么写出来了。

注:文章首发于『萌芽论坛』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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