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dongjielin
金毛是个典型表里不一的女生,何谓表里不一,并非字面意思,而是她外表甜美,内心却如洪水猛兽般躁动。写下这句话时我决定不给她看这篇文字,真的,人生诸多不易,小命咱得保。
第一次知道金毛是在别人给我看他与金毛的聊天记录时。她喜欢用各种各样可爱的表情,字里行间都表示她是个多么软萌的女孩子。但我错了,错得让我再也不敢跟没见过面的人聊天。后来朋友说介绍我们互相认识,我终于见到她,的确长相可人,只是浑身上下都是爷们儿气,让我一个真材实料的男人甘拜下风。我猛戳旁边的哥们:“我x你大爷,你没给老子介绍对人吧?这哥们谁啊?”我怒目圆睁,猛跺脚。朋友叹了口气,她真的是金毛啊。
后来和金毛熟了,她兴高采烈地把男朋友介绍给我认识。他叫于城,我见到他很激动地和他握手,差点涕泗横流,感谢他和金毛好,为男人们留一条后路。
金毛自从和于城好上之后,她每天的朋友圈都是两个人的合照,那时候我突然觉得,金毛变得很可爱,小小的身影靠在于城身上,让一直与他称兄道弟的我真正有了男人欣赏女人的感觉。
事实证明我错了,对,妈的老子又被颠覆了。
金毛和于城闹分手,没什么原因,金毛就是出自无理取闹的个性,认为于城对她太冷淡,于是在朋友圈里刷屏,对于城恶语相加。朋友包子告诉我,那几天于城无数次的去找金毛,都被金毛羞辱一番,活生生的从大街上骂回去。于城挨了几个响亮的耳光,狼狈离去。众人叹气。
我真的很佩服于城的忍耐力,简直现代版黄继光。
后来的几天,金毛变着法的大闹天宫,无所不用其极。于城的家快被金毛炸了,她把有关两人的东西砸碎,然后骂他混蛋。
于城什么也没说,一段时间以来都是金毛任性地在自导自演,于城总是包容她,包容到所有人都骂他窝囊。
但我们都明白,于城真得太爱金毛了,他的男子气概,别人是不懂的。
那时候我了解到了真实的金毛,她是个极端又不懂事的女孩子,与那个聊天记录中可爱又粘人的金毛千差万别。我也明白,她是被于城宠坏了的小孩子。我们对金毛几番教育,她逞强着不愿低头,我们决定任她自生自灭。
包子对我讲,有些事情,自己领悟,才会成长。
一个月过后,金毛结束了自己一手造成的腥风血雨,和于城重归于好。于城笑着抱住她,金毛在他怀里哭了。他们,毕竟是相爱的,金毛大概是认识到了自己的错吧。
朋友圈里再次是金毛于城的合照满天飞,两个人笑得和从前一样。
那天大伙儿一起喝酒,金毛于城都喝高了。我问于城,金毛这么折磨你你也不吭声还和她在一块儿,你丫是不是受虐狂。很多人都附和着骂他受虐狂。所有人都肆意地笑着。我看到于城的眼睛发亮,在冷冽的寒冬里热气腾腾地燃烧。他大口喝着酒,拍拍我的肩膀说。
太爱了,所以什么都做不出,什么都说不出。
我楞了楞,看着他灼热的双眼,笑着与他碰杯。
包子转头问同样喝多的金毛,你之前那架势恨不得弄死他,怎么又不要脸的和好了。金毛猛踹了包子的座位,骂她狗眼看人低。金毛闭着眼,双颊红得像涂满了草莓汁。她大笑着,笑着挽起身旁于城宽大的手,把头深深埋进他的胸膛。一言未发。
那时我突然明白了,什么叫此时无声胜有声。
她笑得那样甜,两个酒窝深陷。
金毛真的很任性,任性到令人发指,但她的确把自己能给的一切都给于城了。记得谁告诉我,金毛左手那道醒目的伤疤,就是之前替于城挡一片从天而降的铁片留下的,若那时金毛没有那么幸运,只是手臂擦到了铁片,恐怕连命都没了。
那天晚上,我渐渐理解了金毛于城的爱情。
互相承担伤痛。互相跌倒着成长。
之后金毛和于城没少吵过闹过,基本同之前一样,金毛无理取闹,于城无限包容。就是源于那么一点小小的摩擦,两个人吵了分,分了合,持续了很长时间。我们对于金毛动不动就炸掉的朋友圈习以为常,因为终有一天,两人会和好如初。
但,我又错了。
他们在半年后分开,就再没和好。
于城还是任金毛闹,他自己竟然承认他对金毛愈发冷淡了。
金毛终于有一次抓着点理由,于是更加肆无忌惮的闹。
那天同金毛看电影,碰到了于城。她冲上前去,拿着一整杯冰凉的可乐泼到他身上。我们伸手拉金毛,被她猛地挣开。她浑身透着狠劲儿,只恨不能一把火烧了电影院。金毛从冷嘲热讽到一屁股坐到地上大哭。于城刚刚反应过来,他似乎怒目圆睁,火冒三丈。我不太确定,我们都不太确定,因为没人见到过于城生气。
于城一把拽起金毛,很粗暴,之后头也不回的走了。没有带着金毛一起。
金毛愣在那里,手足无措,她像雕像一样呆立在那里,路人纷纷侧目。金毛不再放声大哭,只是狼狈地伫立那里。他怎么就走了呢。金毛自言自语。
我x他大爷。我有点缓不过神,呆子似的骂了一句。不是因为别的。就是因为眼前的一切太出乎意料了。众人都愣在那里,谁都难以接受。现在就算于城金毛打起来都比这容易叫人接受。可是于城走了。
把金毛宠得不像样的他,就这样,头也不回,消失在人群中。
围观的人带着各种表情,疑惑的、叹息的、窃喜的,纷纷散开了。
我看着那时的金毛,她是那样苍白,那种表情是不太可能出现在她脸上的,茫然又脆弱。她自嘲似的笑了笑,把乱糟糟的卷发拢在耳后,两只手僵硬地放进口袋,僵硬地迈开步子,走掉。
从那之后,有很长时间没有见过于城,也没有见过金毛。
金毛的朋友圈许久不更新了,以前她总是在屏幕前乱晃,时不时炸掉我们的朋友圈,但现在没有了。后来和朋友打牌,有人问我知不知道他们都在做什么。我说不知道。朋友又说以前最闹腾的人一下子没了音讯,怪吓人的。
虽然我们都明白,于城和金毛都在这个城市里,做着自己的事情。但这个世界,总像是他们都消失一样。果然,太安稳的人,会像不存在一样。
生活就是这样出人意料,我们在这条路上跌跌撞撞地向前,中途有人调转方向,有人无故消失,他们始终在路上,可我们,却像是就此别过一样。
就算哪天碰面,也早已丢了从前。
我们舔舐好自己不断流血不断化脓的伤疤,长出的,是崭新的皮肤。足够完美,也足够陌生。
所谓成长,或许就是那样,在满目疮痍的狼藉中,披荆斩棘,踽踽于伤痕之上,最后万里晴明,沿途鲜花怒放,脚下踏着流血的曾经。一路上,弄丢了好多人。
四年过去了,岁月当真一滴未剩。
晚上睡不着,看了几部电影,有点恍惚。忽然手机屏幕亮起,是金毛发来的她过生日的请帖。我激动的抱起手机,非常想见见她。
四年之间,她去了上海工作,虽然时常聊天,却也就见到过她几次。
我和她聊天,她说她还请了于城。我心中一颤,后来大笑,对她说,你们还是不要脸的和好啦。
很长一会儿,屏幕才又亮起。我看到她发来的几行字。
“他今天刚给我说他要结婚了,准备给咱发请帖呢,或许过几天你们都会收到的。”
这句话后面,是一个她以前常发的可爱表情,很开心的表情。
我的心紧绷着,钝重地疼了一下,眼眶酸胀。我说对不起。
她说你矫情什么呢。
我呆滞的放下手机,坐在黑暗里一动不动。其实我隐隐有些恐惧,怕她会在她生日那天做出出格的事,像以前一样。我联络了很多人,计划着那天要看好金毛。
我怕她再次撕裂用四年时间修复好的伤疤,更怕她至今未痊愈,伤口根本没得愈合。
我知道她一向偏执而极端,一向骄纵而任性。
一周后是她的生日,我再次见到了她。
金毛剪了短发,清瘦了太多。她化着精致的妆,举止大方而得体。
我望着她,出了神,竟一时认不出她。她再也不是那个风风火火的假小子了,说话不再大声而咋呼。
她缓缓走过来,笑着说好久不见。我有些艰难的笑了笑,金毛你变性了。她白我一眼,又笑着招呼我进去。
她是变了,虽然朋友之间还是那样嬉闹,但她再也不是那个金毛了。我看见她穿着足足十多公分的黑色高跟鞋从容地走着。我想起之前因为见于城而刻意打扮,穿了人生中第一双高跟鞋,那是一双不足六公分的咖啡色短靴,刚想闪亮登场时就摔了个四脚朝天。我和于城在地上打着滚地狂笑。从那之后,金毛再也没穿过有一点点跟的鞋。
而如今眼前的她,迈着极致优雅的步子,地板发出干脆的“哒哒”声。
我不知道自己是笑还是没笑,夸她漂亮。金毛默不作声。
包间里很热闹,这些年来除了金毛,我们都留在了南京,还会经常鬼混。也许是心有灵犀,我们看着现在的金毛,有着同样的感受。即使互相不说,我们也心照不宣。
我们边喝酒边开玩笑,于城姗姗来迟。
他进门的那一刻,我们集体冒冷汗。
他胖了一点点,主要是以前他太瘦削了,如今刚刚好。他的眼睛还是很亮,面容却比以前沧桑了许多。他开始留起胡子。
嘿,好久不见。于城和金毛说了一样的话。他提着红酒,会心的笑着。
我们都知道于城过得很好,他的公司办得有声有色。我们看到他还是那样热情,都很欣喜。四年多了,他似乎没有变。
又或者,我们根本不知晓。
金毛笑得格外灿烂,她接过他的礼物,每个动作都是那样得体。于城起初愣在那里,直到金毛让他坐下。
包子从桌子下踢我,我示意她放心。
也不知道为什么,我并不担心金毛了,她不会失态了。
气氛渐渐回暖,我们讲一些有的没的,其实我们一直都在注视着于城和金毛两个人。他们在讲话,笑得很开心。那些开心是真实的,并非伪装。
金毛举杯说于城你新婚快乐。
于城举杯说金毛你生日快乐。
后来我们都喝醉了,四年后,我们这些人,终于醉了。
金毛晃悠悠地站起,我们的心不免又一惊,很怕刚才放下的心是错误的。没错,我是慌了。
你们听我说。金毛揉了揉眼睛,不知道有没有哭。
我真得很感谢于城。于城闻声,看向金毛,眼睛里是明明灭灭的光。
四年前啊,于城是我的全部。我以前啊,你们都知道的,多混蛋啊,总是欺负他,亏他脾气总那么好。金毛似乎笑了笑,接着说。
那时我觉得,他包容我是理所应当的呀。可是后来我才知道,他对我的爱是不能作为胡闹的资本的。感情是需要两个人共同扶持的,而不是借着有爱自己的人不段放纵。人家都是在爱情里越变越好,而我是越变越糟。于城啊,承受了我那么那么多的糟糕。
我看着金毛,很惊讶自己掉眼泪了,滚烫的,一大颗,砸到手背上。
我以前想不通,我那么爱于城,想把命都给他,可他怎么能离开我呢?后来我明白了,我从来都是紧攒着于城给我的爱,拼命地榨干他的耐心,拼命地自私着。他也需要理解也需要关心啊。可当时的我太任性了。
于城没有说话,谁都没有说话。金毛站在房间最中央,站得比谁都稳,醉得比谁都深。
不说啦,都过去了。可是,这么多年来,全世界,只有于城一个人可以一眼看穿我的不安,可以一眼看穿我如同愚蠢骆驼般的局促。现在,我改变了,变得比以前优秀很多。可是,再没有第二个于城了。
金毛放下手里的酒杯,笑着回到位子上。她说于城你后悔和我在一起吗。于城也笑,脸上有了不深不浅的皱纹。
要以前没有我,你哪能变这么优秀啊。他看着金毛像涂满草莓汁一样红扑扑的脸,洁白的牙齿像他此时的心一样干净。
只有久别重逢的无措,再没什么了。
临走的时候于城对我说,你知道吗,要是金毛当年就这么优秀,我还不会喜欢她呢。
我说于城你醉了。他摆摆手向我告别。
后来是于城的婚礼,新娘子是这四年来一直陪伴于城的人。
我戳了戳旁边的金毛,打趣的问她,你嫉妒吗。
她没回答。
再后来金毛回到上海,发短讯给我。
老娘真的挺嫉妒的,这么完美的一个男人。
我刚想回她些什么,屏幕又闪烁起来。
不过我不难过。
有的人,走到那里,就够了。
旁人无从知晓什么是所谓的足够,我也不然,只是我明白,金毛变得越来越好,于城一直都很好。他们之间,只有记忆,没有爱情了。
时光的阴影覆盖着青春里灼热的我们,那是最不完美的我们,也是最不懂爱的我们。
那时我们只知道,我想和这个人在一起,付出什么都甘愿。哪怕那时付出的,是最最差劲的自己。
正因太错误百出,才会被铭记。
除此之外,再没有什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