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医疗器械采购公共服务平台整理
2016年11月2日,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甘肃省公立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决定在2016年把血管介入类和骨科植入类耗材首批纳入阳光采购范围,并参考西部联盟陕西血管介入类和骨科植入类采购目录,形成《2016年甘肃省公立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目录》。
历经一个月,日前,甘肃省终于在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形成了定稿,并正式对外公布了。2016年12月1日,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甘肃省公立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实施方案》,对甘肃省公立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实施方案进行了规范、细化。
一、采购主体及方式
全省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等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鼓励其他医疗机构参加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活动。
以省为单位的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力争在2—3年内完成全部类别高值医用耗材阳光挂网。
二、采购目录及范围
首批确定血管介入类和骨科植入类两大类纳入阳光采购范畴。
参考西部联盟陕西省血管介入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目录和骨科植入类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目录,经企业确认、公示等环节,形成采购目录。
同时,在陕西省没有中标价格,但在在西部联盟其他省份或全国其他省份有中标(挂网)记录的血管介入和骨科植入类高值医用耗材,纳入备选目录。
三、价格控制限
1、采购目录的价格控制限,直接采用陕西省药械集中采购网公布的挂网限价价格作为价格控制限。
2、备选目录的价格控制限,申报企业填报西部联盟省份或全国其他省级最新中标(挂网)结果,有西部联盟最低价的,取西部联盟最低价;无西北联盟最低价的,取全国其他省份最低价;既有西北联盟最低价格又有其他省份价格的,取两者的低值确定。
3、价格控制限高于我省医疗机构实际采购价格的,由医疗机构按“就低原则”执行实际采购价。
四、资质审核结果互认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实行西部联盟省资格审核结果互认。《采购目录》中实施的血管介入类和骨科植入类高值医用耗材,采用陕西省资质审核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可按正常流程挂网采购。
未取得西部联盟省挂网资格,但2015年以来在全国其他省级采购平台有中标(挂网)记录纳入我省《备选目录》的,可实行资格复核。
采用陕西省资质审核结果,实行西部联盟省资格审核结果互认,也就是说,只要是在陕西省采购目录范围内的高值医用耗材,都将被收录至甘肃乃至整个西部联盟的采购目录,也即西部联盟将统一目录,共用陕西省的采购目录!
五、西部联盟
2016年9月6日,陕西、内蒙、四川、宁夏四省共同签署《陕川蒙宁医用耗材数据共建共享合作协议书》,并进行了四省区第一次医用耗材采购数据交换对接。
2016年10月12日,青海卫计委与陕西卫计委签订《西部省区医用耗材数据共享共建联盟协议书》,正式加入西部省区医用耗材数据共享共建联盟。
2016年10月份,甘肃卫计委发布的一份公示曾明确表示,甘肃省已经加入西部省区医用耗材数据共享共建联盟。
至此,西部联盟成员正式包括陕西、内蒙、四川、宁夏、青海、甘肃6省(自治区)。
根据相关资料,西部联盟的工作将分为两个阶段:
一、西部各省区分别提供现有高值医用耗材的基础数据,实现高值医用耗材基础数据的共享;
二、制定统一的编码标准,确定共同维护和上传机制,确保数据库基础数据安全有效,西部各省区根据各自工作需要,随时调用共享数据库信息,实现各省区高值医用耗材基础数据库数据的统一,资审及价格等信息互联互通。
从甘肃省的资质审核结果互认可以看出,甘肃此举正是在践行此前西部联盟达成的协议,积极推进第二阶段工作的开展。这也是自西部联盟成立起,在耗材领域打响的第一枪。那么,接下来,西部联盟还会有啥大动作呢?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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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医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