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这是我近期来读的最虐的一本书。
看美食文章,像看别人发的深夜报复社会的美食图片一样,越看越饿,口水横流,偏偏你还忍不住不看。
其实一直以来都喜欢看写吃的的文章,汪曾祺《四方食事》,张佳玮《无非求碗热汤喝》,三联的年货特刊,都放在书架上隔一阵翻起来读一读。但是,这一本分外的虐。
大概跟“黑叔叔”陈晓卿的自我认知有关,不以美食家自居,不追求五星级米其林,只是坚定的做一个纯粹的吃货,走街串巷去小馆子里挖掘一道能打动他的菜。
火锅,小面,皮蛋,豆干……他写的东西离你如此亲近,轻而易举就勾起你的馋虫。让你想起曾经在甘肃吃到的一口羊肉,四川喝到的一口鸭汤,高中时天天早上去挤抢到的炒面皮,大学里一个个夜晚的砂锅和烤串。那些你以为遗忘了的味道,忽然间又回到你的舌尖上,让你的口水忍不住咽了又咽。
02
沈宏非写的序也有趣。
说凡是写一手好文章的,文字里都有假想敌。陈晓卿的“敌人”,是人造的城市,是大城市里的饮食。说“不管他置身北京还是东京,南京还是望京,你问他美食在何方,他的手指最终总是会像扶乩般自动地指向老家的方向。”
这一点太好理解。对于一个人来说,最好吃的永远属于家乡,属于童年,属于回忆。小时候夜里容易饿,我妈就拿铁勺在炉子上给我煎个蛋饼,或者白水煮了豆腐出来蘸了调料汁吃,最最简单的东西,却成了长大后再也无法复刻的美味。
陈晓卿自己写,“青少年时代的顽固味觉记忆,势必影响人一生的食物选择。”“远离故乡,需要适应的不仅仅是陌生的生活环境,更重要的还有自己多年形成的味觉和肠胃分泌习惯。”
出国后对这一点的体味更加明显。德国的猪肘好吃,瑞士的奶酪火锅好吃,意大利的海鲜意面也好吃,可是让你抓心抓肺想的眼泪汪汪的,永远还是砂锅凉皮肉夹馍冒菜米线麻辣烫烤鱿鱼臭豆腐熏肉大饼还有你妈炖的排骨烙的饼。
后来开始自己做饭,一直不会炒土豆丝,有天央了一个江苏的小伙伴做给我吃。万万没想到,他居然端出来一盘糖!醋!土!豆!丝!我目瞪口呆:土豆丝…怎么会有糖醋味的?他比我更震惊:我家从小到大,吃的都是这个味啊!
吃米还是吃面,吃咸还是吃甜,吃白粥还是菜粥,饮食习惯其实已经成为我们身体的密码,成为了一种后天习得的基因,永远提醒着我们是从何处来。
03
而这本书的好看,更在美食之外。
书里有有趣的人。无论多么高大上的宴席都要以汤泡饭结尾的春总,被质疑这种吃法是否得体时答:“关于菜汤拌米饭这件事,我讲三点。第一,主食崇拜和祖先崇拜一样,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第二,只有小麦和水稻才配叫主食,其他只配叫歧视性的名称:杂粮;第三,孔子云,菜汤拌饭鼎锅刮烂,可见其美味。最后总结下观点:一切不能拌饭的菜,都是耍流氓。”读的人捧腹不已。
作者后面写火锅时说,“‘那个人’必须是喜欢吃的实在人,吃饭是你们的目的,这样你们才能在享用美食的同时享受相濡以沫的人生。相反,如果吃饭只是手段,‘那个人’更喜欢情调,我看最好还是去分餐制地方,最好结账也是AA制,这样才匹配。”以食会友,从吃饭来看这人活面子还是活里子,能吃到一起的做朋友,道不同者不为谋,也是机智到不行。
书里有暖心的日常。延吉的冷面,是作者私人所爱。每次看到他心情不好,儿子就会主动跑过来,问要不要陪你去吃冷面。“个人的饮食偏好,尽管像胎记一样私密,但至亲永远知道它在哪里。”
而奇妙的是,心情不好时,食物确实是一种最简单有效的缓和和抚慰。就像TVB那句经典台词:“你饿不饿,我煮碗面给你吃?”好像人生不管遇到什么大不了的,过不去的,没有什么是一碗热腾腾的面解决不了的。食物所带来的踏实而温暖的感觉,平衡了生活在每个细枝末节带给我们的刺痛。而人世间仅凭这样一点美味,就是值得留恋的啊。
书里还有流逝的时间。从求学到结婚生子,从电视业的燃情岁月到转型变迁,从三里河的十年河东到十年河西,从台北一条街的兴盛到拆迁,从北京鲁菜川菜的流行到粤菜的风生水起,从一家家饭馆的开张到倒闭,从和一个个饭馆老板或服务员的结识到离去,吃过的一顿顿饭,变成了时光的刀在人生里划下的一道道印记。
这样想来,我们吃的食物,就是我们走过的路,遇见过的人,经历过的岁月,最终的归宿。所以说至味在人间,食物的滋味,就是人生的滋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