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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枢阴阳清浊第四十诗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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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枢阴阳清浊第四十诗解

题文诗:

受谷者浊,受气者清.清者注阴,浊者注阳.

浊而清者,上出于咽,清而浊者,下行经脉.

清浊相干,命曰乱气.胃之清气,上出于口;

肺之浊气,下注于经,清者气滑,浊者气涩,

此气之常.故刺阴者,深而留之;刺之阳者,

浅而疾之;清浊相干,以数调之.至数情至,

至情意真.情生清浊,脉主血气,脉者神也,

神者至情,脉即真情,气若一,身国情通,

一者真脉,至情脉真,情假恶乱.乱恶病来.

正文:

黄帝曰:余闻十二经脉,以应十二经水者,其五色各异,清浊不同,人之血气若一,应之奈何?

岐伯曰:人之血气,苟能若一,则天下为一矣,恶有乱者乎?

黄帝曰:余问一人,非问天下之众。

岐伯曰:夫一人者,亦有乱气,天下之象,亦有乱人,其合为一耳。

黄帝曰:愿闻人气之清浊。

岐伯曰:受谷者浊,受气者清。清者注阴,浊者注阳。浊而清者,上出于咽,清而浊者,则下行。清浊相干,命曰乱气。

黄帝曰:夫阴清而阳浊,浊者有清,清者有浊,清浊别之奈何?

岐伯曰:气之大别,清者上注于肺,浊者下走于胃。胃之清气,上出于口;肺之浊气,下注于经,内积于海。

黄帝曰:诸阳皆浊,何阳浊甚乎?

岐伯曰:手太阳独受阳之浊,手太阴独受阴之清;其清者上走空窍,其浊者下行诸经。诸阴皆清,足太阴独受其浊。

黄帝曰:治之奈何?

岐伯曰:清者其气滑,浊者其气涩,此气之常也。故刺阴者,深而留之;刺阳者,浅而疾之;清浊相干者,以数调之也。

                     营卫气行太素卷12(中)

黄帝曰:余闻十二经脉,以应十二经水。十二经水者,其五色各异,清浊不同,人之 血气若一,应之奈何?

十二水,谓泾、渭、海、湖、汝、沔、淮、漯、江、河、济、漳。此十二水,十二经 所法,以应五行,故色各异也。江清河浊,即清浊不同也。若,如也。人血脉如一,若为 彼十二经水也?  平按:“十二经水”四字,《灵枢》不重。

岐伯曰:人之血气,苟能若一,则天下为一矣,恶有乱者乎?

人之血气苟能一种无差者,不可得应于十二经水,正以血脉十二经不同,故得应于十 二经水,所以有相乱也。

黄帝曰:余问一人,非问天下之众。岐伯曰:夫一人者,亦有乱气,天下之众,亦有 乱气,其□为一耳。

非直天下众人血脉有乱,一人自有十二经脉,故有乱也。 平按:“其”下原缺一字,

《灵枢》作“合”,袁刻作“理”。

                  (至情,情通万物)

黄帝曰:愿闻人气之清浊。岐伯曰:受谷者浊,受气者清,

受谷之浊,胃气也;受气之清,肺气也。

清者注阴,

阴,肺也。

浊者注阳,

阳,胃也。

浊而清者上出于咽,

谷气浊而清者,上出咽口,以为噫气也。

清而浊者则下行,

谷气清而浊者,下行经脉之中,以为营气。 平按:“则下行”《甲乙》作“下行于胃”。

清浊相干,命曰乱气。

清者为阴,浊者为阳,清浊相干,则阴阳气乱也。 平按:“命”《甲乙》作“名”。

黄帝曰:夫阴清而阳浊,浊者有清,清者有浊,别之奈何?

问清浊之状也。 平按:“别”上,《灵枢》有“清浊”二字。

岐伯曰:气之大别,

气之细别多种,今言其大略耳。

清者上注于肺,

谷之清气,上注于肺。

浊者下流于胃。

谷之浊者,下流于胃。

胃之清气,上出于口;

胃中谷气浊而清者,上咽出口,以为噫气。

肺之浊气,下注于经,内积于海。

注肺清,而浊气下注十二经,并积膻中,以为气海而成呼吸也。

黄帝曰:诸阳皆浊,何阳独甚乎?

诸阴皆清,诸阳皆浊。诸阳之脉皆浊,未知何经独受中之浊也。

岐伯曰:手太阳独受阳之浊。

胃者,腐熟水谷,传与小肠,小肠受盛,然后传与大肠,大肠传过,是为小肠受秽浊 最多,故小肠经受阳之浊也。

手太阴独受阴之清,其清者上走空窍,

肺脉手太阴受于清气,其有二别。有清清之气,行于三百六十五络,皆上于面,精阳 之气上行目而为精,其别气走耳而为听,其宗气上出于鼻而为臭,其浊气出于唇口为味, 皆是手太阴清气行之故也。 平按:“空窍”《甲乙》作“孔窍”。注“精阳”二字,袁刻作 “清”。

其浊者下行诸经。

手太阴清而浊者,下入于脉,行十二经中也。

诸阴皆清,足太阴独受其浊。

六阴之脉皆清,足太阴以是脾肺,脾主水谷浊气,故足太阴受阴之浊也。 平按:注 “脾主”,“主”字上半虫伤不全,下半剩“土”字,当是“主”字剩文,袁刻作“上”。

黄帝曰:治之奈何?岐伯曰:清者其气滑,浊者其气涩,此气之常也。故刺阳者,深 而留之;刺阴者,浅而疾之;清浊相干者,以数调之。

诸经多以清者为阳,浊者为阴;此经皆以谷之悍气为浊为阳,谷之精气为清为阴,有 此不同也。故人气清而滑利者,刺浅而疾之;其气浊而涩者,刺深而留之;阴阳清浊气并 乱,以理调之,理数然也。 平按:《灵枢》“刺阳”作“刺阴”;“刺阴”作“刺阳”,《甲 乙》同。“疾之”《甲乙》作“疾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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