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弊审计一直是一个很火的话题,特别是近几年来的反腐事件,“ 身边人 ”功不可没。因为身边人最了解身边人,而身边人因为分赃不均、利益冲突、道德观念等因素,在很大程度上加大了舞弊行为的爆光。
最近让全国人民愤怒的“疫苗事件”刷爆网络,占据各大新闻网站头条,而事件被曝光的原因,是来自于长春长生疫苗公司内部生产车间员工的实名举报;虽然不清楚举报的起因是利益冲突还是其他因素所驱动,但事件得以曝光,充分反映了建立有效的举报机制以及举报渠道的重要性。
站在内部审计的角度上发散思维,针对舞弊,公司应该建立一套有效的内部举报机制,放手发动人民群众,建立各种有效的举报渠道,全员参与监管,以更高效、更低成本的措施防范舞弊、发现舞弊。
舞弊审计是指审计人员针对公司内部人员及有关人员为谋取自身利益,采用违规或违法手段使组织经济利益受损的不正当行为,使用检查、查询等审计程序进行取证并出具审计报告的活动。
举报机制的建立
1、内部审计部门应该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举报邮箱、或其他举报渠道;
2、公示并宣传举报机制及举报渠道。公示的地点是多样化的,比如说,可以在公司官网或生产的产品上进行公示,可以在OA办公平台上公示,也可以在员工经常交流的平台、或与经销商、供应商相关的平台进行公示。
3、举报信息来源可以为:信件、邮件、电话、网络、当面投诉、其他方式;
4、内部审计部门应建立举报人或者证人保护机制,对举报人或者证人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除非举报人、证人愿意公开自己的信息以外,审计部门不得向案件经办人及相关审计负责领导以外的其他任何人泄漏举报人、证人的相关信息,以及举报的内容、线索等信息;
5、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举报信息,应由负责接收举报信息的审计部门人员,出具公文处理单,报审计部门负责人审批是否立案调查,并确定案件经办人;
6、电话举报或当面举报的信息,由应审计部门负责人指定审计人员接待,审计人员接待过程中,应该对通话内容、访谈内容进行录音,并编制“电话记录表”或”访谈记录“,报审计部门负责人审批是否立案调查,并确定案件经办人;
7、如果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发现被审计单位或人员存在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或涉嫌违法犯罪等相关信息,在案件移交司法机关调查前,最好先征求公司法律顾问的意见。因为审计人员查核发现的客观事实、获取的相关审计证据,并不等同于法律证据,也可能存在审计人员在审计实施的过程中取证的方式方法不合法的情况,从而导致证据无效,降低司法机关立案的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