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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年后我们相遇或重逢,在蓝色大门前

来源:二三娱乐

不知道为什么,看了两遍《蓝色大门》最后却偏偏记住了林月珍。不能用恶心来评价,林月珍。

一心一意地暗恋着张士豪“天蝎座O型血游泳队吉他社”像鸟筑巢一样,小心收集与他相关的东西—他喝过的宝特瓶、他的相片、他的旧球鞋、他扔掉的作业本和圆珠笔……

“我在杂志上看到说,用喜欢的人用过的笔不断写他的名字,等到墨水用完,他就会喜欢你”她说这句话的时候脸上有抑制不住的开心。

我为什么喜欢林月珍?我喜欢所有故事里暗恋着的人。我喜欢那些躲在书后面带笑的眼睛,也喜欢那些鼓着腮帮子对自己生的闷气。我喜欢那些浮于表面的嘻嘻哈哈,和藏在心里的那张揉皱又铺平再揉皱的长诗。

林月珍就是这样,她趴在窗台上,让七月的阳光轻易跃上她的头发,把她变成一块软塌塌正融化着的奶油蛋糕。她在说起他的时候,就对这个世界收起了自己的爪子,像温柔的猫咪,半眯着眼睛,尾巴掸一掸,温柔而满足。

“我喜欢他。”

偷偷地。

2002年的片子,画质不好,字幕也不清晰,但是当钢琴声流出来的时候,就觉得好喜欢。

男生穿干净的校服,眉毛很浓,看到喜欢的人,眼睛会变的像小动物一样清澈无辜。总让我想到五月天的歌,年轻的时候,有太多闪闪发光的时刻,比如他迎面穿过走廊。

我们总会很容易地记住故事的中心人物,不管是他挑挑眉,还是她攥紧裙摆,我们容易记住关于主人公的所有细节,却很难记住没能修成正果的小人物。

但是我记得林月珍,就像记得99%的白里那1%的黑。并且,要固执地用那1%的黑,屏蔽掉剩下99%的白。

即使最后的结局里,林月珍只收到一句“对不起”。即使她烧掉他的相片和作业本,即使她扔掉他的旧球鞋和宝特瓶。

可我还是无法忘记,林月珍曾如同对待珍宝般认真收藏过它们。林月珍盛着眼泪的眼睛,不是也曾盛满痴迷吗?

在故事真正结尾之前,林月珍的夏天就提前结束了。她趴在书桌上,用他的圆珠笔写他的名字“张士豪张士豪张士豪”非常非常用力的, 一直到写成“木村拓哉”,一直到笔尖断墨 ,在白纸上留下深而淡的刻痕。反正再美好的东西都不属于自己。

关于年轻的故事,空气咸咸的,开头是晴空万里的干燥,结尾是大雨将至的潮湿,一条宽阔的路走到尽头,有古老的树开着一季一季的红花,你记得他衣服下摆绣着的暗绿商标,却记不清那天说过的话。我喜欢没能修成正果的结尾,少女心如果不出现裂纹,怎么泄露盛装的甜美?曾经你胆小得不敢淋一场雨,最后不也还是头也不回钻进大雨的掩护。

又哭了吗?林月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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