宰者,主管也;相者,辅佐也。宰相,即主管辅佐帝王之人,百官之首。帝国时代历朝的宰相机构从秦汉到明清,其职掌和名称历经变化。除契丹辽外,其它政权宰相的正式名称没有叫"宰相",多数时间宰相只是泛称而已。
1.秦汉的三公与汉武改革
1.1 相府初创
秦朝一统,设置三公:以丞相(也称相国、相邦;相国和相邦与丞相职掌相同,但地位更加荣耀;汉为避刘邦讳,改相邦为相国)掌行政、太尉掌军事、御史大夫掌监察,三者皆宰相也。但太尉常虚设不授,以丞相为首相,御史大夫副之。
西汉丞相开府治事,金印紫绶,秩俸万石(dàn)。相府之内,有完整庞杂的幕僚团队,协助丞相处理公务文件,众僚属官秩数百石至千石不等。具体有:司直(检举不法)、长史(秘书长,督率诸吏)、征事、史、少史、东曹(郡国)、西曹掾(百官奏事与府僚任命0、议曹(谋议)、辞曹(评讼)、奏曹(章奏)、贼曹(盗贼)、决曹(罪法)、集曹(簿计)、户曹(民户祭祀农桑)、法曹(邮驿科程)、尉曹(卒徒转运)、仓曹(仓谷)事、兵曹(军队)、金曹(钱币盐铁)、计曹(郡国上计)、主簿(办公室主任兼私人首席秘书)、侍曹(通报)。
曹即部(局/司/处/科),首长曰掾(yuàn),次长曰属。要注意的是,相府僚属只能处理各曹对应事务的文件,具体的政务执行,则要交给三公以下的诸卿来办。
秦汉朝廷,常称三公九卿,九卿官秩中二千石,但实际不止九个:太常(也名奉常,下同,掌祭祀与礼仪)、光禄勋(郎中令,掌管理皇帝的侍从官郎)、卫尉(掌南军,屯于长安城南)、中尉(掌北军,改名执金吾后改京城治安,南北军即汉代中央禁军)、太仆(掌马政)、廷尉(大理,最高法院院长)、大鸿胪(典客、大行令,掌外交)、宗正(掌皇室人员管理)、大司农(治粟内史、大农令,掌国家财政)、少府(掌皇家财政)、将作大匠(掌皇宫)。可以看出九卿里面有些职掌是皇家私人事务,却是朝廷大臣,地位与俸禄高于掌管国家行政事务的相府属官,这一时期官僚制度草创,皇室机构和政府机构分离不完全。
1.2 汉武改革
到汉武帝时,任职丞相的都是汉初丰沛功臣列侯成员及其后人,地位世代相传,又因丞相本身权力熏天,严重威胁到了皇权,因此汉武帝开启了改革,命少府属下掌管皇室文书的官员尚书管理百官奏章和诏令起草。其中,士人任职则称尚书,宦官任职则称中书。尚书、中书、以及皇帝的近侍官侍中、侍郎等近侍形成内朝决策集团,他们官俸低微,但职掌机密,亲近皇帝,有利于集中皇权,削弱外朝官尤其是丞相的权力。汉武帝驾崩时,任命霍光为大司马大将军领尚书事。如前所述,三公之一的太尉常虚设不授,至汉武帝时则废太尉。其时卫青为大将军,霍去病为骠骑将军,汉武为宠幸霍去病,使卫霍两人地位相当,于是皆冠大司马之号,是为大司马大将军与大司马骠骑将军。
领尚书事即管理尚书事务,有此任命者实际上取代丞相,成为事实上的宰相,丞相渐渐淡化出决策中心。
西汉后期,一般以大司马某将军(通常是外戚)领尚书事,而冠大司马的将军有四个,地位由高到低为:大将军、骠骑将军、车骑将军、卫将军。成哀平三帝时,一度停止大司马冠将军号,单称大司马,改丞相为大司徒,御史大夫为大司空,地位为大司马>大司徒>大司空,是为三公(实际上,此时才形成真正意义上的三公),官俸万石。
1.3 尚书台的独立与录尚书事的发展
东汉立国之初也设置大司马、大司徒、大司空为三公,后因西汉时外戚大司马权势过重,王莽甚至以太傅大司马(官职)安汉公(荣誉称号)新都侯(爵位)之位篡汉,因此改三公为太尉、司徒、司空。太师、太傅、太保是商周古官,合称三师,又称上公,常以年高德劭的老臣任之。两汉期间除西汉末期及新莽全设三师外,大部分时间仅设太傅。从东汉到北宋,三师与三公固定为:太师、太傅、太保与太尉、司徒、司空。北宋末期因为太尉授予泛滥,因此废原三公,仅留太尉作为二品武官的"军衔"(如岳飞岳太尉),以原三师为三公,一直延续到明清。东汉三公(及大将军)可以开府任命属官,并且每一位"公"均可对应九卿中的三位。但仅具虚名而已。真正职掌越来越集中于尚书。此时尚书正式从少府下属独立,设置尚书台,长官尚书令、副官尚书仆射(yè),下设三公曹、吏部曹、民曹、南北两主客曹、二千石曹、中都官曹等分曹治事,侵夺诸卿事权。每曹有主管尚书,副官尚书郎(即侍郎),是为后世六部尚书的雏形。
东汉尚书令地位崇高,与司隶校尉(掌京畿七郡即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河南尹、河东郡、河内郡、弘农郡的巡查)、御史中丞(原为御史大夫副手,大夫改为司空后顺理成为御史台台长)每逢朝会专设坐席,号称三独坐。尚书仆射也是地位崇高。《三国志·贾诩传》云:尚书仆射,百官师长也。
每逢皇帝驾崩,常以皇后父兄为大将军(或车骑将军)、德高之老臣为太傅或三公,共录尚书事(即西汉领尚书事),辅佐幼主,地位还在尚书令上。此时尚书令仅仅执行而已。幼主长大后,常依靠宦官发动政变除掉大将军,夺回权力,此即外戚宦官争权。太傅三公如不录尚书事,则仅具虚名养老而已。
汉献帝时一度废除三公复设丞相。董卓自任相国,曹操自任丞相,至魏朝,大司马与太尉分置。西晋又有太宰(即太师,避讳司马师改)、太傅、太保、大司马、大将军、太尉、司徒、司空为"八公"。在整个魏晋南北朝,有"录尚书事"头衔者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宰相,职无不统,尊称"录公",外出乘马车遇到诸王以下,对方都要停车避让。三国时汉魏两国的诸葛亮、蒋琬、费祎、姜维、曹真、陈群、曹爽、司马懿、司马师、司马昭皆录尚书事以秉朝政。
(诸葛村夫、王司徒与女装大佬司马噫)
2. 魏晋隋唐的三省制
2.1 三省分权
魏国因尚书台权力过重,设置秘书省,后改中书省,以刘放孙资为中书监、中书令,掌管诏命起草,分割尚书权力。至西晋,中书省号称凤凰池,权力一度超过尚书台。又有侍中、黄门侍郎等侍从官因为接近皇帝,职掌顾问决策,因此常被倚重,地位也越发重要,形成了门下省(门即宫门),以侍中为长,黄门侍郎为副。经过魏晋南北朝三百年的演化,至隋朝,因权臣常录尚书事先秉政后篡位,因此永废不置,正式建立三省六部制度。三省即尚书省(掌行政,有正二品尚书令一人,从二品左右仆射各一人,因尚书令位高权重,常虚设不授,隋唐仅杨素李世民李适出任过尚书令)、内史省(掌诏命起草,即中书省,避隋文帝之父杨忠讳改成,有正三品内史令两人,正四品下内史侍郎四人)、门下省(掌诏命审核,可以封驳退回,有正三品纳言两人,正四品上黄门侍郎四人,纳言即侍中也,同避讳改)。
(三笑旗王曹孟德)
2.2 六部分工
六部即吏、户、礼、兵、刑、工,每部有正三品尚书一人,正四品上侍郎两人。吏部原名选部;户部原为度支,后改民部,避讳李世民最后改户部;刑部原名都官。唐代宗大历年间,升中书令、侍中、各部尚书为正二品,各侍郎为正三品。商周时有三公六官,三公即师傅保,六官即天官冢宰、地官司徒、春官宗伯、夏官司马、秋官司寇、冬官司空,与六部名称职掌完美对应,因此天地四季也成为六部的别称。如,秋官司寇对应刑部,古人认为肃杀的秋季是刑罚之时,常曰"秋后处斩"。北宋以后因太尉(司马)司徒司空已不列为三公,因此六部首脑又可雅号天官大冢宰(吏部尚书)、地官大司徒(户部尚书)、春官大宗伯(礼部尚书)、夏官大司马(兵部尚书)、秋官大司寇(刑部尚书)、冬官大司空(工部尚书)。
2.3 繁复华丽的名称变化与群相制
隋唐初期,尚书令仆与中书令侍中为宰相。但后来君主往往以他官加别号充任宰相以分权,以至隋唐宰相名号多达二十几种。这一时期君主为求吉祥,三省名称多有变化,皆寄托美好寓意。
(注:表中西台对应右相,东台对应左相,这和我们现代上北下南左西右东的习惯是反的。因为古代君王面向南方接受朝拜,"南面称孤",因此古代以南为上。江东又称江左,关西又称关右,陇西又称陇右。)
宰相多达数人,称为群相制,好处是难以出现像录尚书事那样的权臣,有利于君主集权。但君主并不满足于此,除三省长官外,君主常以他官加号来担任宰相,如魏征先以秘书监(从三品)参知政事(知者,掌管也,宋明元清有知府、知州、知县,现代日本有东京都知事),卸任侍中后又以太子太师(正二品)知门下省事;戴胄以兵部尚书(正三品)参预机务(也写作参豫机务,预者,干预也)。其中,最重要的名称是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平章即商议办理。因为最初中书令和侍中都是正三品,所以也叫同中书门下三品,意即权力等同两省长官。在高、武、玄时期,两省机构名称多有变化,同平章事/同三品也随之变化,如同东西台三品、同凤阁鸾台平章事、同紫微黄门平章事等。唐代宗起,固定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余称不再使用。正五品以上的三公、左右仆射、尚书、侍郎、九卿皆可加同平章事而为宰相,当然,最常见的还是尚书侍郎。
高武时期由于决策权在中书门下两省(请回忆上文三省职掌,这也是为什么宰相叫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尚书省职权越发削弱,渐渐沦为单纯办事机构,武后之后左右仆射如不加同平章事,便不再成为宰相。中晚唐时,左右仆射和中书令、侍中一起,成为赠送德高老臣和藩镇大帅的荣衔。
2.4 使职差遣简述
同平章事与上文提到的领尚书事、录尚书事等,虽然权力很大,但是并无品级和俸禄,称为使职差遣,意即君主为了分割权力或者处理新出现的经济社会活动,派遣官员以本职担任一项差事。官员的等级和俸禄还是参照本职。唐宋之世的同平章事、节度使、兵马使、度支使、知枢密院事、枢密使、安抚使、转运使等,带有"使、管勾、勾当、知"等字样的,皆属于使职差遣。有的使职差遣随着时间变化,也会成为常设官职,有了品级俸禄。
(现代副市长兼任市政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公安局局长兼防汛救灾指挥部主任,都可以看做本官兼任使职差遣,级别和工资还是要看本职。)
隋以前,三公可以开府设僚(开府仪同三司是一项很高的荣衔),但隋文帝废止,三公成为单纯的荣衔。与前代相比,处理国家政务的三省官员是正式的朝廷大臣,而非宰相属官;管理皇家事务的诸卿地位下降。这是中国古代官僚制度渐渐走向成熟的表现。唐宋时期由于出现繁多的新设的官职,一个人特别是重臣的头衔往往有一长串,这个另有篇幅介绍。宋承唐制,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宰相,参知政事为副相。参知政事、三司使(财政)、枢密使(或知枢密院事,军事)合称执政;宰相与执政合称宰执。宰相之中,加昭文殿大学士者为首相,称昭文相;加监修国史者为次相,称史馆相;加集贤殿大学士者为末相,称集贤相。王安石变法,以左仆射兼门下侍郎为首相,右仆射兼中书侍郎为次相;宋徽宗改左右仆射为太宰、少宰,高宗改为左右丞相。
金元时期,合三省为一省,金为尚书省,元为中书省,有尚书令/中书令/丞相为首,左右丞、平章为辅,下辖六部处理政务。元代中书丞相权力再次集中,又出现了多名权臣。
3. 大学士的职能变化
隋唐时,本来起草诏命的权力在中书省的中书舍人手里,唐玄宗以翰林学士(秘书)也掌管起草诏命,号称内相。舍人诏称为外制,学士诏称为内制。明初胡惟庸案发,明太祖惩历代权臣之弊,诏命永废宰相。但实际上,有明一代除非君主精力过剩,否则不可能完全取代宰相的百官领袖和君主首辅的职能的。因此以后还是会有类似宰相的机构职务出现。
纵观整个帝国时代,皇帝数百人,但大一统王朝的君主真正能乾纲独断的就寥寥几位老熟人而已,如秦始皇、汉武帝、唐太宗、武则天、唐玄宗(前期)、宋太祖、明太祖、明成祖、清圣祖、清世宗、清高宗等。君主时刻要面对来自权臣、外戚、宦官等多方面的威胁。
明太祖精力旺盛,大权独揽,亲自处理六部上奏事务,仅设数名内阁学士作为秘书协助处理文件。内阁学士品级为正五品,地位低微,不比原先的三公、三省官员地位煊赫,看起来不太可能成为权臣。明仁宗以后,皇帝们总不可能个个都像太祖那样有无尽的精力,于是政务还是要交给重臣处理,但为了绕开太祖关于一律不得再设宰相的祖制,明仁宗和宣宗先后任命杨士奇为礼部左侍郎(正三品)兼华盖殿大学士、杨荣为工部尚书(正二品)兼谨慎殿大学士、杨溥为太常寺卿(正三品)兼武英殿大学士,完美地解决了内阁学士品级低的问题。此后尚书、侍郎兼任内阁学士成为惯例。为了提高内阁学士地位,往往还会加授三公(太师、太傅、太保,正一品)、三孤(少师、少傅、少保,从一品)、太子三师(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从一品)和太子三少(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正二品)的荣誉官衔。内阁大学士地位从高到底为:华盖殿大学士、谨身殿大学士、文华殿大学士、武英殿大学士、文渊阁大学士、东阁大学士。明世宗改改华盖殿为中极殿,谨身殿为建极殿。在任排在最前的即为内阁首辅。
尽管如此,明代大学士的权力还是不如前代。因为大学士的权限在"票拟",即在奏章上写好处理意见,相当于隋唐拟定诏书的中书省。而"批红"即同意或否决处理意见的权力归宦官机构司礼监管理,相当于前代的封驳诏命的门下省。而执行事务的权力还归尚书六部等机构。司礼监设掌印太监一名为首脑,秉笔太监数名,权势煊赫,号称内相。其中,首席秉笔太监往往兼任东厂提督(著名特务机构),次席则兼任御马监提督(管理军队)。
后世屡有争议,认为明代大学士并非真宰相。张居正辅政时为特例,因其时神宗年幼,司礼监冯保与居正交情深厚、互为表里,因此张氏的权势可比前朝权臣。张居正自己说:"我非(宰)相,实为摄(政)也。"
清代因为统治核心满洲贵族刚刚从氏族社会脱离,因此还带有一些原始军事民主色彩,有部落长老会议特征的"议政王大臣会议"在其立国之处发挥很大作用,往往压制君权。圣祖、世宗、高宗三朝,先后设立和巩固南书房和军机处等秘书性质的机构,夺取议政王大臣会议的职能。到清世宗时,通过设立军机处,封建君主集权达到极致。
总的来看,帝国时代的宰相官僚制度演变有一条明线特征,君主不断提拔近侍秘书性质的官员处理机密事务,侵夺当前宰相的职权,使之渐渐变为荣誉职务;而新设机构如滚雪球一般壮大,成为后世君主的打击对象,如此往复,可以简化为:三公→尚书中书门下→内阁三个阶段。在这个过程中,君主集权也不断强化。此外,政府事务官职和皇室事务官职不断分离,官僚体制逐渐走向成熟。
另有一条暗线,即,为什么东汉到魏晋南北朝权臣辈出,而隋唐之后,除了元代这个蒙古王朝以外,则少见权臣?其一是因为如上文所述宰相机构的分割变化,其二则是因为古代社会结构的变化。
东汉以来,世家大族在乡间形成庄园经济,以家传经学、累世通婚、风评清议等方式垄断了察举征辟等选拔人才的途径,魏晋以后又以继续垄断九品中正制,形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局面。北魏末期尔朱荣发动河阴之变屠杀士族公卿,武则天为巩固权力多次杀戮反对她的士族大臣(同时广开科考提拔平民出身的官员),唐末朱温在长安发动白马驿之祸屠杀百官。经过这几次打击,士族几被屠戮逮尽。而同时,隋唐宋三朝科举制度持续完善,名额不断扩大,出身贫寒的贫民子弟有了通过考试来参与政治的途径。因为造纸术和印刷术的发展,知识传播的成本下降,越来越多的人有了学习知识的机会,上流社会越来越不能通过垄断教育来垄断政治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