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念中学的时候,我和班里两个颇有文学情怀的女孩,虽然阴差阳错地进了理科班,但骨子里却是十足的文艺调调,我们常常在一起讨论喜爱的作家和好看的文艺作品,三毛就这样走进了我们的话题。
那时候的周末不象现在的孩子这样忙,我们几个女孩常常结伴去图书馆借书,一次可以借两本。
在书架的一个角落里,我发现了一本薄薄的巜 撒哈拉的故事》。那个年代正在流行琼瑶的爱情小说,书架上满满的都是琼瑶小说,三毛的书没有那么多,这本薄薄的小书夹在一溜儿散文书中,本也不起眼,但一看到三毛两个字,让我想起了几天前我们讨论的话题,所以就借了回来。
封面上是一个长头发飘逸的女子,看上去并不是太美,但笑得很好,露着一口并不整齐的牙齿,这就是三毛。
翻开书,第一篇巜沙漠中的饭店》,我一下子就被吸引住了。普普通通的粉丝在三毛笔下可以叫"雨"叫"尼龙丝"叫"沙鱼的翅膀",平淡无奇的日子一下子灿烂了起来。
第二篇巜结婚记》,我发现结婚原来可以这样任性。荷西捡了一个骆驼的头骨送给三毛,三毛喜欢得一塌糊涂,新娘子在草帽上插一把香菜做装饰,就挽着新郎去登记结婚了。
特别喜欢那篇《素人渔夫》,看到最后笑出了眼泪,两个人傻瓜一样,坐在饭馆里陪上司吃饭,用十二倍的价钱吃自己卖出来的鱼。
无论怎样艰难的日子在三毛的笔下,都能生出花来。《白手起家》是里面最长的一个故事,看着三毛和荷西把沙漠中的简陋小屋一点一点装扮成全沙漠里最美丽的家,沙发是用棺材板制作的,花瓶是垃圾堆里捡来的,还有不知名的坟场老人刻的雕像⋯⋯我一边看一边想着,原来生活是可以这样过的,太浪漫了!不由对这个并不美丽的女人,生出一种敬意来。
《悬壶济世》是一篇三毛在沙漠里给人治病的故事,当地医疗落后,几片普普通通的常用药,就给人们解决了病痛,看了之后让人感觉到了一丝丝的苦涩。
就这样喜欢上了三毛,喜欢她裙裾微动的样子,喜欢她温暖亲切的声音,甚至喜欢她微微倾斜的字体,这个并不美丽的女子,在很长一段时间,成了我们三个女孩追随的目标。
以后的日子里陆陆续续买齐了三毛的所有作品,现在看来这些书都不贵,每本几块钱的样子,但那时候还是学生,用零花钱买了一整套,好像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但最喜爱的还是这本巜撒哈拉的故事》,荷西去世以后,三毛的文字里再也看不到这样发自心底的幸福感。
那本巜撒哈拉的故事》我一直带着,无论搬到哪儿,书架上总有它的位置,前几日,女儿拿出来在看,纸页已经发黄了,她说很好看。
我们三个女孩终于没有成为三毛那样的女子,A君成了一个物理老师,安安稳稳地过着岁月静好的小日子;B君当上了悬壸济世的医生,她最有三毛的影子,一度参加援非医疗队,在非洲待了两年;我从事金融业,整天混迹于铜臭里,好像最为庸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