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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自己创作的人物牵着鼻子走初体验

来源:二三娱乐

写作群群主二美总是能出一些富有创意的点子来考我们这些为了理想奋力码字的码农们。今天的话题推荐是以“书店”一词展开联想,写一篇文章,体裁不限。可以写穿越文,言情文,盗墓文,奇幻文,现代文,一本正经文......

我仔细一琢磨,什么奇幻,盗墓,穿越,我都不擅长,书店是个容易让人邂逅一段浪漫爱情故事的场所,我就来个言情吧。

和一个朋友说了要写这么个书店故事,问他有什么思路?

他说,写我遇见了你,然后我爱上了你。

得,快别瞎扯了。

哈哈,看来真写不出什么新意,遇见,这是太寻常的桥段。谁都会想出来的东西。

好像考大学时的作文题,限时的,午夜12点前必须交卷。过点二美会说,“关门”。

“芝麻开门,赐我灵感”。

我的脑子在飞快地转。

把自己想象成那个书店遇见的女主角,哈哈,慢慢进入了角色。女主角是一个高级白领,领导派她出差路过初恋的地方。她只是上大学时在这个城市生活,和书店的关系想不出来什么好点子,就是相遇吧。

一个眼神,嗯,绝对浪漫,一个眼神定终身。

写完相遇,一看字数不够,再来点曲折吧。分手!恋爱哪有那么多的一帆风顺?闹几次分手都是很正常的,于是,接着写分手。

写到这里,完全进入角色,写出了自己当初和初恋闹分手的心情。这个时候,已经分不清我在写谁了?不是我,也不是她。这是一个我用文字创造出来的人物。我虽然没有给她起个名字,还用第一人称叙述,但是,她不是我,我也不是她。她中有我,我中也是她。

我当时分手的恨,后来悟到的爱,都通过她的心理描写传达出来。

文章结尾,如果分手就完了,太平淡。希望!写文章还是要给人一点希望才好。

于是,我让她计划返程的时候做个停留,带给读者一些想象,一些希望。这么相爱的两个人,能够再度重相逢,也是蛮好的哇。于是,又别别扭扭地安排了火车上期待的场景。

就这样,本来打算写个甜蜜的浪漫爱情故事,写成了悲剧。这是我这个作者始料未及的。

现在我深刻理解了为什么有的小说作者会被自己创造的人物杀死,因为写着写着,自己就会进入角色。

我也明白了为什么那么多人喜欢写小说,原来这里有太多的乐趣。用文字做创造,那会有巨大的成就感。创造一个城市,创造一个人物,创造自己想成为而成为不了的生命角色。

今天仅仅是个小练习,我已经找到了进入角色的感觉。妈呀,以后我要写小说呢,我得活成多少人?经历多少人间悲欢,多少生死离别?人家说,写作者,活两辈子。那写小说的,可是不止两辈子呢。

很刺激的玩法,我欢欣,雀跃,无比期待。

现实中那个分手的初恋,看了文章很是生气,他说:“你总是说移情别恋,怎么不说自己做事太过分了,作死作活呢?”

好吧,下一次创造一个作女,让某人心理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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