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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是否应该为员工职业病承担责任?

来源:二三娱乐

劳动者离开原岗位或原用人单位后,两年内出现疑似职业病症状的,可申请诊断。经诊断,被认定为职业病的职工,有权获得工伤保险和其他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如果没有参加工伤保险,需承担职工的医疗和生活保障责任。

法律分析

职业病公司要赔偿。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工伤保险等待遇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载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劳动者离开原岗位或原用人单位后,两年内出现疑似职业病症状的,可向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诊断。

经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职工,认定为工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和其他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用人单位承担。

拓展延伸

职业病赔偿责任的法律界定与实践

职业病赔偿责任的法律界定与实践涉及了公司和职工之间的权益和责任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职业病是由于工作环境、工作条件等因素引起的疾病。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成为了一个争议的焦点。根据法律界定,如果职业病是由于公司的过失或违法行为导致,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然而,对于某些职业病,其发生与工作环境相关,但难以明确归咎于公司,赔偿责任的界定变得更加复杂。因此,法律界定与实践需要考虑多方因素,包括工作环境监管、职工保护、医学鉴定等,以确保公平合理的赔偿制度能够得到有效实施。

结语

公司应当承担职业病赔偿责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职业病是由工作环境等因素引起的疾病。公司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有义务如实告知职业病危害和防护措施,并在合同中明确工伤保险等待遇。劳动者离职后两年内出现疑似职业病症状,可申请诊断。经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职工,应认定为工伤,享有工伤保险和其他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医疗和生活保障责任由其承担。然而,职业病赔偿责任的界定涉及公司和职工之间的权益和责任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多方因素,确保公平合理的赔偿制度得以有效实施。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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