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2025年聊城小学初中招生政策发布!附2024年划片范围!

2025-05-03 来源:二三娱乐

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市属开发区教育体育行政部门:

为持续做好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的通知》(鲁教基函〔2025〕2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条件及招生时间

(一)招生条件

小学:本市户籍或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或其他符合教育优待政策的非本市户籍、年满6周岁的儿童。

初中:本市户籍或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或其他符合教育优待政策的非本市户籍、2025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小学严禁招收不足龄儿童,初中严禁招收非小学应届毕业生。适龄儿童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出具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办理缓学手续。

(二)招生时间

东昌府区、开发区、高新区和度假区统一义务教育招生时间,其他县(市、区)招生时间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二、科学制定招生工作方案

(一)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各县(市、区)要综合考虑适龄人口变动、城镇化趋势等因素,分学段、分城乡、分片区分析预测学龄人口变化情况,优化学校布局规划,科学调配义务教育资源,通过新建改扩建学校、改造校内校舍、挖潜利用其他场所资源等方式综合施策,确保满足适龄儿童入学需求。

(二)科学划定服务片区。各县(市、区)要按照“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会同公安、卫健等部门,精准掌握区域内秋季适龄儿童入学底数,科学划定公办学校招生服务片区。划片范围要保持相对稳定。对因学校布局调整、学龄人口变化较大等情况确需调整的,应坚持稳妥有序原则,在广泛开展评估论证、征集意见的基础上适当调整片区范围,并提前向社会公布,深入细致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初中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划片入学或对口直升办法招生。实施多校划片和“小升初”对口直升的,应提前向社会公布相关政策要求。集团化学校和高校附属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遵循属地招生政策。

(三)适时开展联合预警。各县(市、区)要综合考虑户籍制度改革、出生人口变化等因素,实时掌握区域内适龄儿童人数变化情况,联合公安部门健全数据通报和联合预警机制,提前分析研判,合理引导群众预期。片区内适龄儿童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或学校实际办学承载能力的,按照已公示明确的规则录取。未录取的学生可在相邻片区就近协调入学。在保证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可根据学校学位供给情况协调同一家庭子女同校就读、不同学段相对就近安排就读。

(四)严格管控特定类型招生。各县(市、区)不得自行批准学校开展特定类型招生。符合上级政策确需开展的,以县(市、区)为单位于5月底前将拟实施的各类人才培养项目以及外语、体育、艺术等特定类型招生项目报送市教育体育局,市级审核后统一报省教育厅审批。报送内容应包括项目承担学校、报名条件、招生流程、考察方式、培养方案、招生全流程公示方案等内容。未经省级审批同意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招生。经批准的外语、体育、艺术类特定类型招生可以在“小升初”招生中开展语言、体育、艺术方面的兴趣潜质素养考察,不得开展其他文化科目测试。小学不得开设此类招生项目。

(五)及时公布招生方案。各县(市、区)是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的主体,要尽量保持政策连续性和相对稳定,根据生源变化、教育资源分布情况,科学合理确定各学校的招生范围、报名条件、报名方式、工作流程、调剂办法及咨询渠道等内容,制定县级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方案,及时向社会公布。各县(市、区)招生方案和招生政策网址链接要于7月底前报送市教育体育局。

三、保障各类特殊群体入学

(一)保障随迁子女入学权利。落实好“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人口集中流入地要推进优质公办学校挖潜扩容,加大公办学位供给力度,不断提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要减轻家长提供材料负担,原则上除户籍类型、居住情况、从业情况及房产类型外,取消其他入学证明材料。随迁子女入学后,推行混合编班、统一管理。随迁子女接受完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和本地户籍学生同等待遇。

(二)保障残疾儿童就近就便入学。进一步完善残疾儿童招生入学联动工作机制,按照“零拒绝”“全覆盖”原则,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享受平等适宜义务教育,提高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安置率,逐步减少缓学和送教上门比例。

(三)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人才子女等各类优抚对象,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四、持续提升招生服务能力

巩固义务教育招生“零证明”工作成果,完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指引,进一步优化入学流程,升级完善招生入学平台,确保符合大数据校验条件的全部实现“零证明”办理。报名期间,各县(市、区)、各学校要同步开辟线下渠道,配备专业人员,及时帮助家长解决报名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五、严格规范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招生范围仅限于审批地,不得跨县域招生。严禁通过考试、面试、面谈、考查小学日常成绩或擅自附加其他条件招生,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或承诺录取。严格按照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要求,控制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比例。执行民办学校年检制度,年检合格方可下达招生计划。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录取。随机派位工作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公证处公证,并邀请纪检部门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各县(市、区)要对辖区内民办学校开展全面排查评估,对有停办风险的,要提前预警并做好学生安置预案,确保社会稳定。

六、常态化落实控辍保学要求

以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厌学儿童等群体为重点,做好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努力实现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常态清零”。认真落实控辍保学有关政策要求,以“隐形辍学”“事实辍学”“厌学辍学”及“辍学伴有严重不良行为”群体未成年人为重点,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坚持和完善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严防适龄儿童少年“漏管失控”。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教育体育局成立聊城市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工作部署、统筹指导。各县(市、区)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主体责任,参照市级做法成立领导小组,明确相关工作责任,认真完成各阶段目标任务。9月20日前,要以县(市、区)为单位对义务教育招生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二)强化信息公开。市教育体育局在官方网站或公众号公开市、县两级义务教育招生咨询、投诉电话和电子邮箱,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也要通过官方网站或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公布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方案及县、校两级咨询、投诉电话和电子邮箱,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建立台账,并逐一认真核查处理。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县(市、区)要组织专门力量,做好幼儿园大班和小学六年级学生家长的培训,确保能熟练使用平台报名、查看录取结果。要积极主动通过媒体平台,加强招生工作宣传,合理引导社会预期。要做好舆情监测,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协调机制和舆情响应机制,强化招生入学风险研判,稳妥处置招生入学舆情及突发事件。

(四)强化纪律要求。严格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入学有关规定,紧盯关键环节,坚决纠正各类违规行为。严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各县(市、区)要及时公示各类享受教育优待政策的学生名单;各学校要及时公示招生录取结果,并采取随机派位等方式对新生均衡编班、阳光分班,不得在开学前后组织分班考试。

(五)强化督导问责。招生期间,市教育体育局将组织开展工作督查检查,对问题频发、监管不力、出现较大影响涉稳事件及舆情的,予以全市通报。对发现的违规招生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违反规定的民办学校,依照《民办义务教育促进法》进行处理;对违反规定的公办学校,按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予以通报处理、追责问责。对属地学校招生工作监管不力的,追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责任。

附件:各县(市、区)义务教育招生咨询及投诉方式

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4月30日

2024年东昌府区公办小学

招生划片范围

聊城市实验小学:南关街—湖滨路以西,周公河以东,湖南路以北,西关街南临—南湖滨路以南,古楼街道辖区内适龄儿童。

聊城市第二实验小学:运河以西,山陕会馆南石桥—环城湖—南关街以东、以南,湖南路以北。

运河以东,柳园路以西(龙山中路以南至东临),闸口东关街以南,徒骇河以北,东昌府区辖区适龄儿童。

东昌府区郁光小学:聊堂路以南,南至西关街南临(含岳庄和怡情湾小区),湖滨路以西,周公河以东,古楼街道辖区内适龄儿童。

东昌府区民主小学:环城湖以内老城区,镜明路以南人大家属院。

交运幼儿园南邻东西路(任庄路)以南,利民路以北,东至健康路东临,西至运河。

东昌路以南,聊堂路以北,昌润路以东,北关街以西。

东昌路以北,兴华路以南,北关街(汇金街)以西,向阳路以东(含水城嘉苑)。

湖南路以北,湖滨路以南,南关街以西,阿尔卡迪亚国际温泉酒店东邻规划路以东。

东昌府区东关民族小学:南至山陕会馆以南石桥,北至利民路—运河,西至环城湖,东至运河、东南至运河东南临。

东昌府区鼎舜小学:运河以西、以南,北关街(汇金街)以东,南至:卫育路以西到镜明路、卫育路以东到利民路。

运河以东、以北,东昌路以南,卫育路以西。

东昌府区北顺小学:兴华路以南,运河—东昌路以北(健康路以东至南临),汇金街以东,柳园路以西。

东昌路以南,交运幼儿园南邻东西路(任庄路)以北,卫育路以东,东至健康路东临。

东昌府区乐园小学:兴华路以南,东昌路以北,昌润路以东,向阳路以西(水城嘉苑除外)。

兴华路以北,光明路以南,昌润路以东,恒昌商业街—绿城东路以西(含湖北小区)。

东昌府区站前实验小学:振兴路以南,聊堂路以北,昌润路以西,古楼街道辖区内适龄儿童。

东昌府区阳明小学(阳光小学西校):昌润路以西,香江路以南,振兴路以北,古楼街道辖区内适龄儿童。

昌润路以东,恒昌商业街以西、以南,光明路以北(湖北小区除外)。

东昌府区阳光小学:建设路以南,兴华路以北,恒昌商业街—绿城东路以东、以北,向阳路以西。

东昌府区育红小学:兴华路以北,建设路以南,东至卫育路,西至向阳路。

东昌府区新星小学:兴华路以北,北至建设路—振兴路中段,东至柳园路,西至卫育路。

东昌府区建设路小学:建设路以北,香江路以南,柳园路以西,新水河以东。

建设路以南,南至建设路—振兴路中段,东至柳园路,西至卫育路。

东昌府区香江小学:香江路以南,建设路以北,昌润路以东,新水河以西。

香江路以北,卫育路以西,古楼街道、新区街道辖区内适龄儿童(含五里铺、七里铺)。

东昌府区嘉明实验小学:嘉园路以南,济聊馆高速以北,嘉明经济开发区范围内的小区和村庄适龄儿童。

聊城九中小学部:嘉园路以北,嘉明经济开发区范围内的小区和村庄适龄儿童。

东昌府区水城小学:柳园路以西,卫育路以东,香江路以北,新区街道辖区内的适龄儿童。

东昌府区花园路小学:二干渠以西,柳园路以东,财干路以北,新区街道辖区内的适龄儿童。

财干路以南,电大路以北,柳园路以东,花园路以西。

东昌府区光明小学:建设路以北,财干路以南,二干渠以西,西至花园路与阿尔卡迪亚支路中段。

东昌府区明达街小学:建设路以北,电大路以南,西至柳园路,东至花园路与阿尔卡迪亚支路中段。

东昌府区振兴路小学:水城中街以北,建设路以南,花园路以西,柳园路以东。

东昌府区怡景小学:兴华路以北、建设路以南,二干渠以西,花园路以东。

东昌府区滨河实验学校:二干渠以东,兴华路以北,新区街道辖区内的适龄儿童。

东昌府区风貌街小学:北至兴华路北临,南至东昌路,东至徒骇河,西至花园路。

东昌府区兴华路小学:北至水城中街,南至东昌路,东至花园路,西至柳园路。

东昌府区新区小学:东昌路以南,利民路以北,西至健康南路东临,东至花园路东临。

东昌府区河东小学:花园路以西,北至利民路北临,南至后菜市街,西至运河。

东昌府区东昌路小学:东至光岳路,西至花园路,北至东昌路,南至利民路,柳园街道辖区内的适龄儿童(含金柱文苑小区)。

东昌府区启明小学:利民路以南,南至徒骇河,东至徒骇河,西至花园路(含金柱大学城)。

东昌府区文苑小学:北至利民路,南至湖南路,东至光岳路,西至徒骇河,柳园街道辖区内的适龄儿童(如馨润花园、名仕雅居花园等属开发区户口的,不属于我区招生划片范围)。

东昌府区红旗小学:后菜市街以南,徒骇河以北,柳园路以东,花园路以西,柳园街道辖区内的适龄儿童。

东昌府区奥森小学:湖南路以南,南环路以北,运河、徒骇河以东,奥森路以西。

东昌实验小学:南环路以南,古运河以东,柳园街道辖区内村庄和小区的适龄儿童。

聊城市第一实验学校教育集团(小学部):

平山卫街校区:湖南路以南,南环路以北,奥森路以东,柳园街道辖区内村庄和小区的适龄儿童。

松桂路校区:松桂路以南,南环路以北,奥森路以西,柳园街道辖区内村庄和小区的适龄儿童。

聊城颐中外国语学校教育集团(小学部):

高铁新区校区:城源路以东,京九铁路以西,湖南路以北,北至聊堂路北邻,东昌府区辖区内小区和村庄适龄儿童。

新城小学校区:城源路以西,德上高速以东,湖南路以北,北至聊堂路北邻,东昌府区辖区内小区和村庄适龄儿童。

2024年东昌府区公办初中

招生划片范围

聊城实验中学教育集团:

实验中学振兴路校区:东昌路以北,建设路以南,东至:振兴路以北至新水河,振兴路以南至卫育路,古楼街道、新区街道辖区内小学毕业生。

实验中学向阳路校区:建设路以北,新水河以西,古楼街道、新区街道辖区内小学毕业生。

聊城文轩中学教育集团:

文轩中学龙山路校区、柳园路校区(聊城八中):湖南路以北,北至:肖新街以西至利民路、肖新街以东至小东关街,礼拜寺街—米市街—环城湖东岸、南岸—南关街以东,花园路以西。

湖南路以南,徒骇河以西、以北,柳园街道辖区内小学毕业生。

文轩中学昌润路校区(湖西中学):京九铁路以东,湖滨路—南关街以西,西关街—南湖滨路以南,湖南路以北,古楼街道辖区内小学毕业生。

文轩中学西校区:湖南路以北,北至聊堂路北邻,京九铁路以西,德上高速以东的东昌府区辖区内小学毕业生。

聊城东昌中学教育集团:

东昌中学兴华路校区:东昌路以北,振兴路以南,花园路以西,卫育路以东。

东昌路以南,利民路以北,健康南路以东,育新北街—育新南街以西。

东昌中学柳园路校区(第十一中学)、香江路校区(范恭屯中学):

振兴路以北,香江路以南,新水河以东,东至柳园路和花园路中段(益民胡同)。

香江路以北、电大路以南、柳园路以东、花园路以西小学毕业生。

聊城四中:京九铁路以东,健康南路—礼拜寺街—米市街以西,东昌路以南,西关街—南湖滨路以北。

聊城五中初中部:电大路以北,新水河以东,二干渠以西,新区街道辖区内小学毕业生。

香江路以北,电大路以南,柳园路以西,新水河以东。

香江路以北,花园路以东,二干渠以西,新区街道辖区内小学毕业生。

聊城六中:东昌路以北,兴华路以南,二干渠以西,花园路以东。

东昌路以南,利民路以北,徒骇河以西,育新北街—育新南街以东。

利民路以南,小东关街—皋东街以北,二干渠以西,肖新街以东。

聊城七中初中部:振兴路以北,香江路以南,二干渠以西,西至柳园路和花园路中段(益民胡同)。

振兴路以南,兴华路以北,二干渠以西,花园路以东。

香江路以北,电大路以南,花园路以东,二干渠以西。

聊城九中初中部:济聊馆高速公路以北,西外环路—聊临公路以东的嘉明经济开发区和闫寺街道辖区小学毕业生。

聊城文苑初中:徒骇河以东、以南,湖南路以北,柳园街道辖区内小学毕业生。

徒骇河以西、以北,花园路以东,皋东街以南。

聊城二中附属东苑中学:二干渠以东,东昌路以北,新区街道辖区内小学毕业生。

东昌中学南校:南外环路以南,柳园街道辖区内的小学毕业生。

聊城市第一实验学校教育集团(初中部):

平山卫街校区:湖南路—徒骇河以南,古运河以东,南外环路以北,柳园街道辖区内小学毕业生。

2024年聊城开发区公办中小学

招生划片范围

东城小学:东昌路以南,中华路以东,黄河路以北的东城街道辖区。

开发区实验小学:东昌路以南,黄山路以西,黄河路以北片区和顺德嘉园、温泉花园西区居住区。

第二实验小学:东昌路以北,辽河路以南,中华路以西片区和东昌丽都居住区。

第三实验小学:辽河路以北,中华路以西片区和东昌路以北,中华路以东东城街道辖区。

开发区颐中外国语学校:东城街道辖区。

北城街道和蒋官屯街道小学:由中心小学划定。

开发区实验学校、东昌中学东校区、东昌中学新校区:开发区东城街道辖区。

蒋官屯中学:开发区蒋官屯街道辖区。

北城中学:开发区北城街道辖区。

物流园学校:开发区原物流产业园辖区。

2024年聊城高新区公办中小学

招生划片范围

城区初中、小学实行联合划片招生。

城区初中划片范围:

实验中学:湖南路以南城区。

文轩中学:湖南路以北城区。

城区小学划片范围:

深圳路小学:中华路以西,湖南路以南城区。

天津路小学中华路以东,湖南路以南城区。

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实行联合划片中华路以西,湖南路以北城区。

实验学校(小学部徐田位置)中华路以东,湖南路以北城区。

农村初中招生范围为本乡镇

农村小学招生范围由各镇中心小学科学划定。

2024年聊城度假区公办中小学

招生划片范围

公办学校依据当前适龄学生人数、小区人口、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行政区划等因素,按照道路、河流、小区、村庄、楼房等划定招生服务片区,最大限度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

1.度假区辖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片区内公办学校就读,按照户籍地址参与划片招生。

2.非度假区辖区户籍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到度假区公办学校就读,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按照居住证地址参与划片招生,东昌府区、开发区、高新区农村户籍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和茌平区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不需要提供居住证,按照居住(房产或租房)地址参与划片招生。

城区公办中小学招生划片范围由区教体中心划定,农村中小学划片范围由中心小学划定。

来源|聊城教育体育

Top